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承辦單位
公用事業科
預算金額
45,248,000 元(
計畫內容
 1.各類特許業登記與管理。2.督促加強自來水品質。 3.辦理節水、節能、防災宣導活動等業務。 4.辦理綠能產業推廣業務。 5.辦理本市土石採取(陸砂)管理業務。 6.辦理本市加油(氣)站管理業務。 7.對於本轄非法經營地下油行違反石油管理法業者,進行取締蒐證、舉發行為人,由本局承辦科移送 本府取締違反石油管理法處分審查小組討論,以利開立處分書。 8.辦理桶裝液化石油氣灌裝及銷售重量查核業務,以保障液化石油氣業者及消費者權益。 9.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業務。
預期成果
 1.依據法令審核各項承裝業設立、變更及技術人員登記,以策公共安全。2.改善本市自來水品質。 3.加強石油管理,維護安全。 4.推展綠能產業,實現綠色高雄。 5.防止不當土石採取造成相關災害,以達國家永續發展之目的。 6.維護油品市場秩序,加強公共安全管理。 7.便利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人就近申請,加速作業程序,達成推廣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3 石油設施設置管理業務計畫 收支併列2,318,000元 2,318,000
1000 人事費 收支併列1,367,000元 1,367,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971,184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薪資(薪點312)971千元(中央補
助)。
2×12 人x月 40,466 971,184
1030 獎金 121,398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年終獎金122千元(中央補助)。
2×1.5 人x月 40,466 121,398
1035 其他給與 32,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休假補助費32千元(中央補
助)。
1 32,000 32,000
1040 加班費 50,418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執行業務逾時
工作加班費30千元(中央補
助)。
1 30,418 30,418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不休假加班費20千元(中央補
助)。
1 20,000 2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8,8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退休離職儲金59千元(中央補
助)。
2×12 人x月 2,450 58,800
1055 保險 133,2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健保費(含二代健保)52千元(中
央補助)。
2×12 人x月 2,165 51,96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約聘人員2人
勞保費81千元(中央補助)。
2×12 人x月 3,385 81,240
2000 業務費 收支併列951,000元 951,000
2009 通訊費 30,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置
業務相關所需郵資、電話費等
業務聯絡費30千元(中央補
助)。
1 30,000 3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5,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業務助理1人
之薪資、獎金、勞健保費(含
二代健保)及退休金405千元(中
央補助)。
1 405,000 40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因公涉訟、委
請律師支付辯護費、顧問費及
其他相關費用50千元(中央補
助)。
1 50,000 50,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置
會勘、審查會或檢討說明會聘
請專家學者諮詢或出席費等10
千元(中央補助)。
4 2,500 10,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備
管理及輸儲設備查核、研習、
研討會相關業務活動舉辦之講
師、解說員講課鐘點費等8千
元(中央補助)。
1 8,000 8,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備
管理及輸儲設備查核相關業務
之編印摺頁之撰稿費等2千元
(中央補助)。
1 2,000 2,000
2051 物品 50,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置
業務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機
具、電腦週邊耗材及其他相關
物品購置費用50千元(中央補
助)。
1 50,000 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4,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置
業務及宣導法令所需印製書
表、會議餐費、講習會場地租
賃費用及餐費及其他相關雜支
費用364千元(中央補助)。
1 364,000 364,000
2072 國內旅費 32,000
經濟部能源局石油管理業務補助計畫補助辦理石油設施設置
管理等相關業務之參加會議、
會勘、檢查、執行等所需轄內
或赴外地洽公、邀請專家學者
出席會議等事項所需出差旅費
32千元(中央補助)。
1 32,000 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