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承辦單位
公用事業科
預算金額
45,248,000 元(
計畫內容
 1.各類特許業登記與管理。2.督促加強自來水品質。 3.辦理節水、節能、防災宣導活動等業務。 4.辦理綠能產業推廣業務。 5.辦理本市土石採取(陸砂)管理業務。 6.辦理本市加油(氣)站管理業務。 7.對於本轄非法經營地下油行違反石油管理法業者,進行取締蒐證、舉發行為人,由本局承辦科移送 本府取締違反石油管理法處分審查小組討論,以利開立處分書。 8.辦理桶裝液化石油氣灌裝及銷售重量查核業務,以保障液化石油氣業者及消費者權益。 9.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業務。
預期成果
 1.依據法令審核各項承裝業設立、變更及技術人員登記,以策公共安全。2.改善本市自來水品質。 3.加強石油管理,維護安全。 4.推展綠能產業,實現綠色高雄。 5.防止不當土石採取造成相關災害,以達國家永續發展之目的。 6.維護油品市場秩序,加強公共安全管理。 7.便利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人就近申請,加速作業程序,達成推廣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2 土石採取(陸砂)管理業務 市款1,396,000元 1,396,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1,257,000元 1,257,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871,584
約僱人員2人薪資(薪點280)。 2×12 人x月 36,316 871,584
1030 獎金 108,948
約僱人員2人年終獎金。 2×1.5 人x月 36,316 108,948
1035 其他給與 56,000
約僱人員2人休假補助。 2×1 人x年 16,000 32,000
約僱人員2人慰勞假補助費。 1 24,000 24,000
1040 加班費 40,000
盜濫採小組超時及執行土石採取相關業務逾時工作之加班
費。
1 40,000 4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55,008
約僱人員2人退休離職儲金。 1 55,008 55,008
1055 保險 125,460
約僱人員2人健保費(含二代健保)。 1 47,100 47,100
約僱人員2人勞保費。 1 78,360 78,360
2000 業務費 市款139,000元 139,000
2009 通訊費 3,000
辦理相關業務所需之郵資、電話費等。 1 3,000 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
聘請專家學者辦理相關計畫所需之出席費。 3 2,500 7,500
聘請專家學者辦理相關計畫所需之裁判、評鑑等。 1 7,500 7,500
2051 物品 25,000
處理業務所需事務機具、電腦周邊設備耗材等購置、汰換陳
設用具等非消耗品。
1 25,000 2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000
印刷及法令宣導等業務相關費用。 1 2,000 2,000
盜採砂石機具托運費。 1 20,000 2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000
辦理查核業務之辦公用器具保養維護費。 1 4,000 4,000
2072 國內旅費 70,000
赴外地洽公參加會議、轄內勘查業務等差旅費及外縣專家學
者之國內旅費。
1 70,000 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