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市區排水一科、市區排水二科、水利工程科、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617,12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市區排水幹線、支線、箱涵及涵管之興建。(二)辦理經管範圍河川、排水、道路側溝(聯通管)、海岸防護等設施改善,抽水站、機電設備功能提
升及考量流域集水區整體整治,與易淹水點之改善。
(三)完善雨水下水道規劃及建設,維護雨水下水道排水順暢。
(四)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及生態遊憩設施維護管理。
(五)改善高屏溪流域河床土石淤積、阻塞河道,提高河防安全。
(六)辦理河川、排水、滯洪池等水域週遭之水環境改善相關工程。
預期成果
(一)降低水患災害,維護生態環境、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加速改善水環境,以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113預算 | 113差異 | 113比例 |
|---|---|---|---|---|---|---|---|---|---|
| 10 | 水利工程用地費 | 市款26,000,000元 | 26,000,000 | 26,000,000 | 0 | 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26,000,000元 | 26,000,000 | 26,000,000 | 0 | 0.00% | |||
| 3005 | 土地 | 26,000,000 | 26,000,000 | 0 | 0.00% | ||||
| 本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鳳山溪幹線改善工程(博 愛橋至大智陸橋)、後勁溪排 水幹線整治工程及曹公新圳排 水改善工程第一、二期支付農 業部農田水利署持分土地分期 價購款: 1.鳳山溪幹線改善工程(博愛橋 至大智陸橋)(高雄市鳳山區埤 頂段1228-18地號等2筆及北門 段169-2地號等13筆)22,500,875 元,屬鳳山都市計畫。 (鳳山都市計畫,使用高雄市 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代金) 2.後勁溪排水幹線整治工程(高 雄市仁武區竹園段1085地號等 4筆)2,662,425元,屬澄清湖特 定區。 3.曹公新圳排水改善工程第 一、二期(高雄市鳥松區育才 段118地號)809,851元,屬澄清 湖特定區。 (澄清湖特定區計畫,使用高 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代 金) 4.餘26,849元視實際情形調整 支付。 |
1 | 年 | 26,000,000 | 26,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