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5-114年度預算案-水利局主管第55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市區排水一科、市區排水二科、水利工程科、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617,12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市區排水幹線、支線、箱涵及涵管之興建。(二)辦理經管範圍河川、排水、道路側溝(聯通管)、海岸防護等設施改善,抽水站、機電設備功能提 升及考量流域集水區整體整治,與易淹水點之改善。 (三)完善雨水下水道規劃及建設,維護雨水下水道排水順暢。 (四)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及生態遊憩設施維護管理。 (五)改善高屏溪流域河床土石淤積、阻塞河道,提高河防安全。 (六)辦理河川、排水、滯洪池等水域週遭之水環境改善相關工程。
預期成果
 (一)降低水患災害,維護生態環境、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加速改善水環境,以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10 水利工程用地費 市款26,000,000元 26,000,000 26,00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26,000,000元 26,000,000 26,000,000 0 0.00%
3005 土地 26,000,000 26,000,000 0 0.00%
本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鳳山溪幹線改善工程(博
愛橋至大智陸橋)、後勁溪排
水幹線整治工程及曹公新圳排
水改善工程第一、二期支付農
業部農田水利署持分土地分期
價購款:
1.鳳山溪幹線改善工程(博愛橋
至大智陸橋)(高雄市鳳山區埤
頂段1228-18地號等2筆及北門
段169-2地號等13筆)22,500,875
元,屬鳳山都市計畫。
(鳳山都市計畫,使用高雄市
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代金)
2.後勁溪排水幹線整治工程(高
雄市仁武區竹園段1085地號等
4筆)2,662,425元,屬澄清湖特
定區。
3.曹公新圳排水改善工程第
一、二期(高雄市鳥松區育才
段118地號)809,851元,屬澄清
湖特定區。
(澄清湖特定區計畫,使用高
雄市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代
金)
4.餘26,849元視實際情形調整
支付。
1 26,000,000 26,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