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市區排水一科、市區排水二科、水利工程科、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617,12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市區排水幹線、支線、箱涵及涵管之興建。(二)辦理經管範圍河川、排水、道路側溝(聯通管)、海岸防護等設施改善,抽水站、機電設備功能提
升及考量流域集水區整體整治,與易淹水點之改善。
(三)完善雨水下水道規劃及建設,維護雨水下水道排水順暢。
(四)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及生態遊憩設施維護管理。
(五)改善高屏溪流域河床土石淤積、阻塞河道,提高河防安全。
(六)辦理河川、排水、滯洪池等水域週遭之水環境改善相關工程。
預期成果
(一)降低水患災害,維護生態環境、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加速改善水環境,以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113預算 | 113差異 | 113比例 |
|---|---|---|---|---|---|---|---|---|---|
| 04 | 高屏溪流域疏濬作業 | 市款239,400,000元 | 239,400,000 | 90,000,000 | 149,400,000 | 166.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239,400,000元 | 239,400,000 | 90,000,000 | 149,400,000 | 166.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239,400,000 | 90,000,000 | 149,400,000 | 166.00% | ||||
| 辦理荖濃溪高美大橋河段疏濬作業。 1.本計畫係屬延續性計畫,總 經費55,000千元,期程為113 年至115年。 2.本年度編列預算27,000千 元,餘不足款以後年度編列。 3.(1)施工費12,000千元。 (2)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7,000千元。 (3)設計監造及保全費8,000千 元。 |
1 | 式 | 27,000,000 | 27,000,000 | |||||
| 辦理荖濃溪新威大橋河段疏濬作業。 1.本計畫係屬延續性計畫,總 經費55,000千元,期程為113 年至115年。 2.本年度編列預算27,000千 元,餘不足款以後年度編列。 3.(1)施工費12,000千元。 (2)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7,000千元。 (3)設計監造及保全費8,000千 元。 |
1 | 式 | 27,000,000 | 27,000,000 | |||||
| 辦理高屏溪流域疏濬作業-荖濃溪十八羅漢山(斷面25-30)河 段(其中補辦預算20,000千 元)。 1.本計畫係屬延續性計畫,總 經費53,500千元,期程為113 年至114年。 2.113年度補辦預算20,000千 元,114年度編列預算33,500 千元。 3.(1)施工費20,750千元。 (2)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16,750千元。 (3)設計監造及保全費16,000千 元。 |
1 | 式 | 53,500,000 | 53,500,000 | |||||
| 辦理高屏溪流域疏濬作業-荖濃溪六龜大橋至東溪大橋河段 (其中補辦預算20,000千元)。 1.本計畫係屬延續性計畫,總 經費51,600千元,期程為113至114年。 2.113年度補辦預算20,000千 元,114年度編列預算31,600 千元。 3.(1)施工費25,450千元。 (2)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10,150千元。 (3)設計監造及保全費16,000千 元。 |
1 | 式 | 51,600,000 | 51,600,000 | |||||
| 辦理高屏溪流域疏濬作業-荖濃溪新威大橋上游(斷面18-22) 河段(其中補辦預算20,000千 元)。 1.本計畫係屬延續性計畫,總 經費53,300千元,期程為113 年至114年。 2.113年度補辦預算20,000千 元,114年度編列預算33,300 千元。 3.(1)施工費20,550元。 (2)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16,750元。 (3)設計監造及保全費16,000 元。 |
1 | 式 | 53,300,000 | 53,300,000 | |||||
| 辦理高屏溪斜張橋上下游河段疏濬工程。 1.本計畫係屬延續性計畫,總 經費55,000千元,期程為113 年至115年。 2.本年度編列預算27,000千 元,餘不足款以後年度編列。 3.(1)施工費12,000千元。 (2)河川公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7,000千元。 (3)設計監造及保全費8,000千 元。 |
1 | 式 | 27,000,000 | 27,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