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承辦單位
八里污水處理廠、設施管理科
預算金額
314,716,000 元()
計畫內容
1.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1.行政業務:協助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營運管理工作計畫之執行達成預期目標。2.污水處理:
(1)發揮八里污水處理廠各系統之功能,改善淡水河系之污染。
(2)延長各處理系統設備使用壽命。
3.設施管理:
(1)維持管線理想輸送功能並延長管線使用年限。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設施管理 | 較上年度預算數165,025,000元,減少8,828,000元。 | 156,19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54,617,7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21,961 | ||||
| 污水、廢棄物處理、碳盤查及職業安全專業訓練費。 | 1 | 年 | 21,961 | 21,961 | ||
| 2006 | 水電費 | 26,685,000 | ||||
| 操作用自來水費。 | 1 | 年 | 315,000 | 315,000 | ||
| 操作用電費。 | 1 | 年 | 26,370,000 | 26,37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13,012 | ||||
| 抽水站、截流站及水位計等數據專線電話費。 | 1 | 年 | 209,412 | 209,412 | ||
| 公務用電話費。 | 1 | 年 | 3,600 | 3,600 | ||
| 2039 | 委辦費 | 109,844,847 | ||||
| 配合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移交新北市政府業務所需 等相關費用。 |
1 | 年 | 79,844,847 | 79,844,847 | ||
| 1.第10期委託操作維護費(新北市轄內),預計48個月為一 期(113年7月至117年6月),為 113-117年度連續計畫,其中 包括獅子頭污水抽水站服務 費、汐止污水抽水站服務 費、新莊污水抽水站服務 費、截流設施服務費、管線 設施服務費、主要設備歲修 工作費及柴油費、定期修繕 及特殊危險機械設備定期檢 驗工作費、預測性維護檢測 費、特高壓及高壓電氣設備 檢驗費、獅子頭污水抽水站 保全防護及截流站保全工作 費、人孔框蓋調整改善費、 篩渣及沉砂清運處理費、新 舊代操作維護交接作業費、 監測中心及管線監測系統服 務費、設備修繕費、利稅、 商業火災保險費及公共意外 責任保險費等,採連續預算 方式編列,屬淡水河系污水 下水道系統三地方政府共同 |
1 | 年 | 30,000,000 | 30,000,000 | ||
| 出資,由三地方政府共同分 攤;本市負擔30%,經議會 審定為132,000,000元(三地方 政府共同分攤之總經費為 440,000,000元),本市總經費 132,000,000元;本市除至以前 年度已編列30%分攤款 8,400,000元(本計畫以前年 度三地方政府已編列總數為 28,000,000元)。 2.本年度本市編列30%分攤款 30,000,000元(本計畫本年度 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為 100,000,000元),餘 93,600,000元編列於以後年度 (本計畫三地方政府編列總 數尚餘312,000,000元,編列於 以後年度),其各年資金需 求詳如後附分年資金需求 表。 |
0 | |||||
| 2051 | 物品 | 10,101 | ||||
| 執行業務所需物品。 | 1 | 年 | 10,101 | 10,101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7,219,994 | ||||
| 印製各設施資料及竣工底圖。 | 1 | 年 | 10,000 | 10,000 | ||
| 員工執行業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 1 | 年 | 69,120 | 69,120 | ||
| 1.委託營運管理費用第5期,預計36個月為一期(111年7月 至114年6月),為111-114年度 連續計畫,採連續預算方式 編列一次委託,屬淡水河系 污水下水道系統三地方政府 共同出資,由三地方政府共 同分攤;本市負擔31.002%, 經議會審定為5,133,931元 (三地方政府共同分攤之總 經費為16,560,000元),本市 總經費5,133,931元;本市除 至以前年度已編列31.002%分 攤款3,993,057元(本計畫以 前年度三地方政府已編列總 數為12,879,996元)。 2.本年度本市編列31.002%分 攤款1,140,874元(本計畫本 年度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為 3,680,004元),其各年資金 需求詳如後附分年資金需求 表。 |
1 | 式 | 1,140,874 | 1,140,874 | ||
| 1.第10期委託操作維護費(臺北市轄內),預計48個月為一 期(113年7月至117年6月),為 113-117年度連續計畫,其中 包括迪化污水抽水站服務 費、截流設施服務費、管線 設施服務費、主要設備歲修 工作費及柴油費、定期修繕 及特殊危險機械設備定期檢 驗工作費、預測性維護檢測 費、高壓電氣設備檢驗費、 篩渣及沉砂清運處理費、新 舊代操作維護交接作業費、 監測中心及管線監測系統服 務費、設備修繕費、利稅及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費等,採 連續預算方式編列,屬淡水 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三地方 政府共同出資,由三地方政 府共同分攤;本市負擔 30%,經議會審定為 70,920,000元(三地方政府共 同分攤之總經費為236,400,000 元),本市總經費70,920,000 元;本市除至以前年度已編 列30%分攤款4,959,000元(本 計畫以前年度三地方政府已 編列總數為16,530,000元)。 2.本年度本市編列30%分攤款 16,000,000元(本計畫本年度 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為 53,333,333元),餘49,961,000 元編列於以後年度(本計畫 三地方政府編列總數尚餘 166,536,667元,編列於以後年 度),其各年資金需求詳如 後附分年資金需求表。 |
1 | 式 | 16,000,000 | 16,000,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00,000 | ||||
| 土木、機械及電氣設備維護費(經常支出)。 | 1 | 年 | 600,000 | 60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2,785 | ||||
| 出差旅費。 | 1 | 年 | 22,785 | 22,785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967,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967,000 | ||||
| 土木、機械、電氣等設備更新(資本支出)。 | 1 | 式 | 967,000 | 967,000 | ||
| 01設施管理委託營運管理費用第6期(114-117) | 612,300 | |||||
| 2000 | 業務費 | 612,3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612,300 | ||||
| 1.委託營運管理費用第6期,預計36個月為一期(114年7月 至117年6月),為114-117年度 連續計畫,採連續預算方式 編列一次委託,屬淡水河系 污水下水道系統三地方政府 共同出資,由三地方政府共 同分攤;本市負擔30%,擬 編列5,511,000元(三地方政 府共同分攤之總經費為 18,370,000元)。 2.本年度本市編列30%分攤款 612,300元(本計畫本年度三 地方政府編列總數為 2,041,000元),餘4,898,700元 編列於以後年度(本計畫三 地方政府編列總數尚餘 16,329,000元,編列於以後年 度),其各年資金需求詳如 後附分年資金需求表(新增)。 |
1 | 式 | 612,300 | 612,300 | ||
| 總工程費(或總經費)明細如下: | 5,511,000 | |||||
| 委託營運管理費用第6期總經費。 | 1 | 式 | 5,511,000 | 5,51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