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預算金額
173,97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有關文書、事務、出納、檔案、印信、公用財產等一般行政業務。2.依照市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3.辦理歲計、會計、統計及財務監督查核等事項。
4.辦理有關人員任免、考核、退休、撫卹、保險等人事業務。
5.辦理端正政風,公務機密維護及危害或破壞機關事件之預防。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施政計畫,提升公文、檔案、出納、事務之處理品質及落實推行各項業務之管制工作成效。
2.適時完成歲計、會計、統計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直接達成預期業務之目標。
3.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以健全組織,提高員工士氣及行政效率,做好為民服務工作。
4.澄清吏治革新政風,並提升行政效率,防止公務機密外洩,維護本所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7 | 政風業務 | 較上年度預算數11,000元,無增減。 | 11,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1,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1,000 | ||||
| 辦理各項政風案件、機密維護、安全維護、講習活動及 編印政風業務用法紀宣導資 料等相關費用。 |
1 | 年 | 11,000 | 1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