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6132市場處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市場處
承辦單位
市場輔導科、公有零售市場科、企劃室、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預算金額
323,29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文書、出納、庶務、保管及處務行政、公共關係、秘書機要文書處理等一般性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各項計畫如期完成,達成預期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一般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113,414,000元,增加94,000元。 113,508,000
2000 業務費 75,233,000
2006 水電費 3,863,429
本處辦公室及轄管場地水費。 1 319,200 319,200
本處辦公室及轄管場地電費。 1 3,544,229 3,544,229
2009 通訊費 230,000
郵寄公文郵資。 1 110,000 110,000
業務使用電話費。 12 10,000 12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9,371,040
公有批發市場地價稅。 1 38,471,219 38,471,219
公有批發市場房屋稅。 1 20,490,861 20,490,861
公務車輛使用牌照稅(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67,380 67,380
公有市場建物所有權測量、登記及列管之市有財產各項
產籍謄本資料等規費。
1 300,000 300,000
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37,080 37,080
公務車輛檢驗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4,500 4,500
2027 保險費 42,922
公務車輛保險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42,922 42,92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0,000
本處各種債權追訴、市場建物產權登記委託地政士代辦
及訴訟案件委聘律師等費
用。
5 60,000 300,000
駐衛警人員教育訓練聘請講師鐘點費。 20 500 10,000
分攤永樂市場大樓建物公共安全檢測及消防設備檢修申
報費。
1 130,000 130,000
2051 物品 503,558
汰換檔案夾及各項辦公用品等。 1 270,000 270,000
駐衛警執行業務用電池、反光背心、手套、袖套、S腰帶
及勤務包。
20 2,890 57,800
公務車輛油料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175,758 175,758
2054 一般事務費 8,554,645
本處辦公室清潔維持及害蟲藥劑噴灑消毒費等。 1300×12 坪、月 50 780,000
本處木新市場2樓檔案室及倉庫清潔維持費。 480×2 坪、月 22 21,600
本處各辦公室及檔案室等保全費。 1 2,410,000 2,410,000
各市場及預定地除草及清潔維護等費用。 1 554,561 554,561
影印機使用費。 8×12×12250 臺、月、張 705,600
公文歸檔、檔案銷毀及掃描等作業。 1 472,500 472,500
綜合文書管理及相關事務處理。 1 2,119,868 2,119,868
駐衛警服裝(夏季便服每套1,500元、警用防水透氣雨衣
每套4,500元、皮鞋每雙1,100
元、襪子每人2雙,每雙50
元)。
20 7,200 144,000
駐衛警服裝配備(帽子、臂章、胸章、領章)。 20 400 8,000
統籌業務費,按職員每人每月360元編列。 178×12 人、月 360 768,960
統籌業務費,按駕駛、技工、工友每人每月50元編
列。
14×12 人、月 50 8,400
統籌業務費,按駐衛警每人每月120元編列。 20×12 人、月 120 28,800
統籌業務費,按聘用人員每人每月120元編列。 12×12 人、月 120 17,280
公文交換人員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160 人次 120 19,200
永樂4樓推動時尚創新產業,公共清潔及服務管理費市場
處分攤58%。
1 360,000 360,000
電動機車電池費。 2×12 輛、月 599 14,376
員工(4、5類)健康檢查費用,技工工友駕駛9人,駐衛警18
人。
27×1 人、年 4,500 121,5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70,376
本處辦公室大樓及所轄場域4,203.29平方公尺修繕費(民
國74年鋼筋混凝土建造,100
平方公尺以內編列8,553元,
超過100平方公尺部分,每增
加一平方公尺增列62元,計
254,404元,使用30年以上增
加50%編列,共計如列
數)。
1 394,435 394,435
本處設於木新市場2樓檔案室及倉庫1,590.82平方公尺修繕
費(民國71年建鋼筋混凝土
建造,100平方公尺以內編列
8,553元,超過100平方公尺部
分,每增加一平方公尺增列
62元,計92,430元,使用30年
以上增加50%編列,共計如
列數)。
1 151,474 151,474
大龍新城356.68平方公尺修繕費(民國108年鋼筋混凝土建
造,100平方公尺以內編列
8,553元,超過100平方公尺部
分,每增加一平方公尺增列
62元,計15,914元,共計如列
數)。
1 24,467 24,46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6,400
本處各項辦公器具等保養維護費。 1 57,000 57,000
公務車輛養護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309,400 309,4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93,710
辦公室及轄管場域各項機械設施養護費。 1 993,710 993,710
2072 國內旅費 111,600
行政人員出差旅費。 36×2 人、天 1,550 111,600
2084 短程車資 5,320
業務需要洽公交通費。 1 5,320 5,320
2093 特別費 180,000
處長特別費。 12 15,000 180,000
4000 獎補助費 38,275,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275,000
補助台北及站前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公共通道電費。 12 1,131,200 13,574,400
補助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Y16、Y18、Y20、Y22、
Y24出入口整併C1、D1連通
道維管費用。
1 24,700,000 24,700,000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增列進位數600元。 1 600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