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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2430體育局第49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承辦單位
綜合企劃科、運動產業科、輔導管理科、競技運動科、運動設施科、全民運動科
預算金額
2,049,904,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辦理體育運動研討會,彙集產、官、學之體育運動專業知能及資訊,作為研擬及擘劃本市整體體育 發展策略及運動環境整備之方向,以落實及強化推展全民運動及競技運動之積極策進及創新目標。 2.藉由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建設,引進企業經營理念,提升運動場館公共服務品質;鼓勵企業參與體育 活動贊助及投資經營,擴大運動市場需求,促進運動產業活絡發展。 3.促進國際城市體育交流,增進國際友誼支持,提升本市全民運動發展及運動技術水準。 4.提供健全運動設施,改善休閒運動生活環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打造健康城市,運動設施標準化 及國際化,提高本市國際能見度。 5.統整現有及移撥之運動場地與設施,以達管用合一,增進場地使用率。 6.結合體育團體,辦理賽事及活動,累積本市選手競技經驗,增加體育活動機會,推展全民運動。 7.成立基層訓練站,積極培育各級選手;並導入科學輔助訓練及提供醫學相關照護,提升競技水平。 8.提高運動場館使用率,提供優質觀賞環境,提升市民參與率,增加運動機會。 9.補助體育團體辦理各項競技體育活動,並獎勵表現績優團體、教練及選手。 10.響應國家振興棒球政策,辦理棒球隊選、訓、賽、輔、獎,並巡迴支援各棒球隊,健全棒球運動 。 11.倡導休閒運動娛樂,促進特定及多元族群興趣,建立社會良好風氣,養成運動習慣。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0 籌組代表隊參加全國性賽會 較上年度預算數155,590,000元,增加51,930,000元。 207,520,000
01本市參加全國運選訓賽輔獎(2年1編) 171,030,000
2000 業務費 37,967,000
2009 通訊費 10,000
郵資及通訊費用(新增)。 1 10,000 1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35,000
代表隊赴參賽地接送選手赴賽往返場地租用中型車費用
(新增)。
 
80 9,500 760,000
代表隊運送比賽器材至比賽場地費用(新增)。 1 300,000 300,000
代表隊赴參賽地租用大型車費用(新增)。 75 13,000 975,000
2027 保險費 126,000
比賽及集訓階段,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
管理及選手保險費(新增)。
900 140 12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807,000
單項強化及輔導委員出席費(新增)。 20×5 人、次 2,500 250,000
輔導委員集訓及比賽訪視費(新增)。 20×5 人、天 1,000 100,000
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及選手賽前集訓費(新
增)。
850×120 人、天 200 20,400,000
工作人員費,用於報名作業資料蒐集、校對、整理費及
賽會期間相關工作(新增)。
1 57,000 57,000
2051 物品 200,000
文具、紙張(新增)。 1 50,000 50,000
各項活動器材購置(新增)。 1 50,000 50,000
醫療急救用品(新增)。 1 100,0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709,000
代表隊服務手冊(新增)。 250 100 25,000
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選手、團本
部及輔導委員服裝(新增)。
1100 3,000 3,300,000
傳遞聖火費(含工作費、器材費)(新增)。 1 100,000 100,000
代表隊授旗、場地布置及相關費用(新增)。 1 100,000 100,000
代表隊領隊、教練及獲獎選手慰勞及獎勵餐敘(新增)。 1 960,000 960,000
慰問集訓及比賽選手水果及飲料(新增)。 1 200,000 200,000
籌備工作人員逾時誤餐餐盒費用(新增)。 20×10 人、次 120 24,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80,000
團本部工作人員住宿、膳食及交通費(含先遣及賽前會
議)(新增)。
40×6 人、天 2,000 480,000
統一住宿之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
選手、輔導委員比賽期間膳
宿費(含提前比賽)(新增)。
800×6 人、天 2,000 9,6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33,063,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600,000
資格賽、表演賽、提前比賽及賽會期間自行住宿代表隊
之住宿、膳食、保險及交通
補助費(新增)。
250×6 人、天 2,000 3,000,000
補助本市選手運動傷害藥品等雜項支出及臨時緊急事項
(新增)。
1 100,000 100,000
補助本市各單項運動代表隊選拔及移訓(新增)。 1 4,500,000 4,500,000
補助本市各單項運動代表隊購買耗材(新增)。 1 1,000,000 1,0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4,463,000
114年全國運動會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
獎勵金(新增)。
1 121,863,000 121,863,000
進決賽(前四名)加菜金(新增)。 700 人、次 1,000 700,000
補助選手比賽服裝(新增)。 760 人、次 2,500 1,900,000
02籌組代表隊參加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2年1編) 36,490,000
2000 業務費 18,590,000
2009 通訊費 5,000
郵資通訊費用(新增)。 1 5,000 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800,000
代表隊於參賽地往返飯店及比賽場地間租用大型及中型
車輛費用(新增)。
1 1,800,000 1,800,000
2027 保險費 285,000
集訓及比賽階段,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
管理、防護員及選手等相關
人員保險費(新增)。
750 380 28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6,000
輔導委員出席會議、集訓訪視、選拔及比賽輔導出席費
(新增)。
120 人次 2,500 300,000
辦理各項活動交通費(新增)。 1 6,000 6,000
2051 物品 100,000
辦理活動相關文具、紙張、器材、醫療防護用品、飲水
等費用(新增)。
1 100,0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038,000
辦理聖火傳遞費用(新增)。  1 60,000 60,000
辦理代表隊授旗費用(新增)。  1 100,000 100,000
代表隊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及防護
人員等慰勞,獲獎隊職員獎
勵餐敘(新增)。
1 850,000 850,000
集訓及賽事期間慰問選手水果、運動品及飲料費用(新
增)。
1 80,000 80,000
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選手、防護
人員、團本部及輔導委員團
隊服裝(新增)。
750 3,000 2,250,000
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防護人員及選手賽
前集訓費(新增)。
750×30 人、天 200 4,500,000
統一住宿之領隊、教練、專項教練、管理、專項管理、
選手、防護人員、團本部及
輔導委員代表隊成員及輔導
委員等賽會期間交通住宿及
膳食費等(新增)。
800×5 人、天 2,000 8,000,000
工作人員費,用於會議協助、報名作業資料蒐集、校
對、整理及賽會期間相關工
作(新增)。
1 150,000 150,000
逾時誤餐餐盒費用(新增)。 400 120 48,000
2072 國內旅費 56,000
賽前相關人員出差旅費(新增)。 4×10 人、天 1,400 56,000
4000 獎補助費 17,9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150,000
補助本市各單項運動代表隊移訓及租借場域與器材等費 1 625,000 625,000
用(新增)。  0
補助代表隊運動傷害藥品等雜項支出及緊急臨時事項(新
增)。
1 100,000 100,000
提前比賽及賽會期間自行住宿代表隊之住宿、膳食及交
通補助費(新增)。
50×5 人、天 2,000 500,000
補助本市各單項運動代表隊選訓期間耗材費用(新增)。 1 300,000 300,000
補助本市代表隊參加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比賽服裝費用
(新增)。
650 2,500 1,625,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750,000
本市代表隊參加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績優選手、有功教
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
(新增)。
1 14,750,000 14,7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