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34大安分局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承辦單位
機務組、系統組
預算金額
6,784,000 元(
計畫內容
 1.汰換本局暨所屬各單位電話錄音系統設備。2.配合警政署「強化警用通訊備援建置中程計畫」編列分攤款。
預期成果
 提升工作效能,配合安全勤務需求,順遂達成任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其他設備 較上年度預算數0元,增加6,784,000元。 6,784,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24,150
3020 機械設備費 124,150
捷運信義線R01站設置警用無線電訊號放大器(BDA)相關配
備(含天線及纜線架設)。
1 123,585 123,585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增列進位數565元。 1 565 565
01警政署「強化警用通訊備援建置中程計畫」分攤款
本項係114-115年度新興連續
計畫,總經費11,110,500元,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
2,524,300元,餘8,586,200元編
列於以後年度,其各年度資
金需求詳如後附分年資金需
求表。
2,524,3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24,300
3020 機械設備費 2,524,300
用戶終端設備。 1 7,800 7,800
無線電固定臺(含電池)。 1 146,000 146,000
固定臺用天線系統。 1 330,000 330,000
通訊車用中繼轉播系統。 1 1,525,500 1,525,500
通訊車用天線系統。 1 310,000 310,000
通訊車用電源系統。 1 205,000 205,000
總工程費(或總經費)明細如下: 11,110,500
用戶終端設備。 1 127,500 127,500
無線電固定臺(含電池)。 1 2,117,000 2,117,000
固定臺用天線系統。 1 4,785,000 4,785,000
通訊車用中繼轉播系統。 1 3,051,000 3,051,000
通訊車用天線系統。 1 620,000 620,000
通訊車用電源系統。 1 410,000 410,000
02汰換本局暨所屬各單位電話錄音系統設備
本項係114-115年度新興連續
計畫,總經費10,411,000元,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
4,135,550元,餘6,275,450元編
列於以後年度,其各年度資
金需求詳如後附分年資金需
求表。
4,135,550
3000 設備及投資 4,135,550
3020 機械設備費 4,135,550
汰換本局暨所屬各單位電話錄音系統設備。 1 4,135,550 4,135,550
總工程費(或總經費)明細如下: 10,411,000
汰換本局暨所屬各單位電話錄音系統設備。 1 10,411,000 10,4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