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3060民政局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資訊室
預算金額
201,964,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並依事務管理各手冊等相關規範辦理事務、出納、文書、財產管理等行政
預期成果
 1.提高支援業務單位效率,各採購項目能如期如質完成,發揮研考功能,提高為民服務品質。2.切實做到預算控制、執行審核,務期達成預算與計畫配合,輔助機關業務發展。 3.提升人事服務品質及效率,並順利完成業務目標。 4.協助落實依法行政,維護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促進機關廉能治理。 5.加速業務E化以提高行政效率,強化資安防護,保護數位化資訊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一般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5,584,000元,增加54,000元。 5,638,000
2000 業務費 5,638,000
2009 通訊費 428,000
電話費。 1 228,000 228,000
郵資。 1 200,000 2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7,084
公務車輛使用牌照稅(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22,094 22,094
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13,040 13,040
公務車輛檢驗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1,950 1,950
2027 保險費 20,000
公務車輛保險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20,000 2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7,500
辦理各項會議之學者、專家出席費。 95 人次 2,500 237,500
員工法制業務觀念等各項訓練講師鐘點費。 15 2,000 30,000
2051 物品 111,211
汰換節能省電相關設施耗材。 1 13,814 13,814
公務車輛油料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97,397 97,397
2054 一般事務費 3,429,688
編製工作報告書、為民服務工作考核報告書、研考業務
考核報告書、施政計畫、民
政法令彙編續頁、印刷其他
收入或罰鍰收據等印刷費及
民政業務訴訟費。
1 113,475 113,475
區戶政聯席會報費用。 1 112,685 112,685
研考業務研習營暨各項會議所需各項費用。 1 127,928 127,928
各區戶所各項評比獎狀、獎品費用。 1×2 年、次 50,000 100,000
統籌業務費,按職員每人每月360元編列。 131×12 人、月 360 565,920
統籌業務費,按約聘僱人員每人每月120元編列。 13×12 人、月 120 18,720
統籌業務費,按駕駛、技工、工友,每人每月50元編
列。
18×12 人、月 50 10,800
考核區公所、戶政所等各項研考業務逾時誤餐餐盒費
用。
115 人次 120 13,800
萬芳檔案室除蟲費用。 1 15,000 15,000
委託廠商檔案管理等作業費。 125000 16 2,000,000
影印機使用費。 5×12×9760 臺、月、張 351,36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4,301
傳真機保養費。 1 19,200 19,200
公務車輛養護費(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1 117,101 117,101
萬芳檔案室設備等維護費用。 1 18,000 18,000
2072 國內旅費 18,600
赴各縣市洽辦民政業務差旅費。 2×6 人、天 1,550 18,600
2078 國外旅費 200,000
赴國外市政建設考察旅費。 2 100,000 200,000
2081 運費 12,000
物品資料搬運費。 1 12,000 12,000
2084 短程車資 15,216
考核區公所、戶政所等各項業務所需交通費。 1 15,216 15,216
2093 特別費 944,400
局長特別費。 12 39,700 476,400
副局長特別費。 2×12 人、月 19,500 4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