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預算金額
153,510,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事務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理本局事務、出納、文書等行政工作,利用電腦設備推行現代化行
預期成果
1.配合辦理各項法案審議業務,利用電腦設備,充實資訊系統,推行現代化資訊管理,增加行政支援,提高各項業務計畫之實施績效。
2.加強計畫與進度之配合,提高預算執行成效,使各項業務均能依預計進度執行,發揮財務功能。
3.加強職位功能,達到人事公平;加強工作簡化,以提升工作效率。
4.加強公文製作品質及辦理效率。
5.強化政風業務,以提升行政效率,維護公務機密及機關設施安全,防範不法破壞及意外事故發生。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7 | 政風業務 | 較上年度預算數24,000元,減少14,000元。 | 1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000 | ||||
| 廉政法紀宣導聘請學者專家演講鐘點費。 | 3 | 節 | 2,000 | 6,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000 | ||||
| 辦理各項宣導活動、講習、會報所需布置等費用。 | 1×2 | 年、次 | 2,000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