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單位預算第一冊第303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
民政處-自治行政科
預算金額
24,800,000 元(
計畫內容
 1.調解行政業務。2.市民活動中心業務。
預期成果
 1.順利調解民爭,減少訟累。2.改善各市民活動中心環境,增加民眾參與各項活動及業務宣導。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調解行政 市庫負擔24,800,000元 24,800,000
1000 人事費 市庫負擔36,000元 36,000
1040 加班費 36,000
辦理市民活動中心、調解等業務逾時加班費。 1 36,000 36,000
2000 業務費 市庫負擔1,264,000元 1,264,000
2009 通訊費 12,000
專線電話及業務用郵資等。 1 12,000 1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9,000
法律諮詢律師出席費。 162 1,500 243,000
辦理市民活動中心相關評選、審查會議等委員出席費。 8 2,500 20,000
調解業務研習講師鐘點費。 3 2,000 6,000
2051 物品 3,000
法律專業書籍、各項文具用品及電腦耗材等。 1 3,000 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70,000
法律諮詢及調解、表揚績優調解人員、轉介調解等相關業務
經費。
1 23,000 23,000
市民活動中心業務經費。 1 123,600 123,600
法律諮詢律師顧問聘書及禮品。 28 1,300 36,400
辦理各區調解業務講習會、檢討會、觀摩暨調解委員聯誼等
活動經費。
1 187,000 187,000
辦理市民活動中心相關各項評估等費用。 1 100,000 10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00,000
市民活動中心房屋及設備修繕養護費。 1 500,000 5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
赴中央及他縣市洽辦調解及法律諮詢業務旅費。 5 人/日 1,000 5,000
赴中央及他縣市觀摩、研習活動中心業務旅費。 5 人/日 1,000 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庫負擔11,500,000元 11,50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1,500,000
明湖市民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總經費27,013千元,111年度
編列2,786千元,112年度編列
7,513千元,113年度編列3,000
千元,本年度編列5,500千
元,餘款後續年度編列(本年
度依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
校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按3.15%估算工程管理費173
千元)。
1 5,500,000 5,500,000
豐功文化推廣據點新建工程,總經費40,000千元,110年度
編列1,611千元,111年度編列
8,000千元,113年度編列
10,000千元,本年度編列3,000
千元,餘款後續年度編列(本
年度依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
1 3,000,000 3,000,000
學校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
定,按2.9%估算工程管理費
145千元)。
0
仙宮市民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總經費26,900千元,113年度
編列1,715千元,本年度編列
3,000千元,餘款後續年度編
列(本年度依新竹市政府及所
屬機關學校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按2.9%計算工程管
理費29千元)。
1 3,000,000 3,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庫負擔12,000,000元 12,000,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2,000,000
補助本市三區市民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經費,總金額19,808
千元,113年度編列1,378千
元,本年度編列12,000千元,
餘款後續年度編列(本年度依
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
3.2%估算工程管理費384千
元)。
1 12,000,000 1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