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銓敘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672,413,000 元()
計畫內容
1.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給付及領月  退休(職)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其他現金給與補償  金暨補助退休(職)金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2.核發中央機關公(政)務人員遺族撫卹金給付及領年撫  卹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3.辦理中央機關在職亡故公(政)務人員殮葬補助之核發  。 4.辦理公(政)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之核發。
預期成果
1.安定退休(職)人員生活,使得以頤養天年,不致產生社  會問題。 2.安定公(政)務人員遺族生活,得有妥善之照顧,減少社  會問題發生。 3.厚葬公(政)務人員遺體,以示政府對公(政)務人員  之終身照顧。 4.使機關首長得以及時慰問公(政)務人員或遺族,俾資  激勵公(政)務人員士氣,並保障傷後或遺族之生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4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付 1.支領月退職酬勞金舊案245人,平均每人約8
 12千元;新案約2人,平均每人約697千元,
 計需200,334千元。
2.支領一次退職酬勞金約1人,計需2,554千元
 。
3.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
 約4人,平均每人約76千元,計需304千元。
4.支領月退職酬勞金人員亡故後,遺族改領月
 撫慰金約29人,平均每人約405千元;遺族
 改領一次撫慰金約1人,約需1,143千元,計
 需12,888千元。
5.按歷年政務人員退職人數,依退撫舊制年資
 以本俸15%之標準估算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
 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105年度預估退職政
 務人員3人,以30個基數計算,平均每人365
 千元,計需1,095千元。
6.政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之一次退職酬勞金
 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係
 以103年決算數151,801千元為計算基礎,按
 100年至103年平均成長率1.82%推算,預估
 計需157,377千元。
374,552,000
0100 人事費 217,175,00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17,175,000
0400 獎補助費 157,377,000
0454 差額補貼 157,3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