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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09-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5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5,67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5,670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09年度退休法官31人,所需退養金30,
 157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
 金315,513千元。
345,670,000 323,821,000 21,849,000 6.75%
1000 人事費 345,670,00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345,6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