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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3,82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23,821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08年度退休法官37人,所需退養金36,
 327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
 金287,494千元。
323,821,000 292,434,000 31,387,000 10.73%
0100 人事費 323,821,000 292,434,000 31,387,000 10.73%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323,821,000 292,434,000 31,387,000 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