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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17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象因公殘廢或死亡發給慰問金。
預期成果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氣。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辦理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
約僱人員、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
之臨時人員等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9,179,000 9,179,000 0 0.00%
0100 人事費 9,179,000 9,179,000 0 0.00%
0121 其他給與 9,179,000 9,17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