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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17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中央公教員工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 象因公殘廢或死亡發給慰問金。
預期成果
使公教員工奮勉從公,增進其權益之保障,以激勵工作士 氣。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辦理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工友、
約僱人員、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
之臨時人員等因公殘廢死亡慰問給付。
9,179,000
0100 人事費 9,179,000
0121 其他給與 9,17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