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頁
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67,847,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政府「照顧弱勢」之醫療社福政策,強化榮民醫療  體系三級醫療照護網絡,賡續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  辦理社區健康營造、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預防  保健與疾病篩檢、居家訪視等,落實照顧榮民(眷)身心  健康。 2.充實各榮總分院公務護理之家相關照護作業、衛材設施  及照顧服務人力,加強榮民醫療照護,提高醫療照護品  質。 3.補助高雄榮總屏東大武分院營運前三年所需開辦經費。 4.補助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  義齒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提升生活品質。 5.培育醫事專業人才,充實榮民醫療體系醫護人力。補助  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及護理學系公費生,配合衛福部  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 6.為利有效結合醫療與長照服務,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  醫學,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照護、發展失智症  優質整合照護、強化高齡醫學研究與教學及國際合作、  完善全方位長照服務網絡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以  提升高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7.建構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推動預立醫  療自主計畫,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培育安寧療護專  業人才,協助尊嚴的善終。
預期成果
1.結合社區資源,提供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推動預防及  延緩失能介入服務,完成社區民眾周全性健康評估2,00  0人,辦理健康講座60,000人次、預防保健100,000人次  、社區居家訪視29,000人次、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  100,000人次。 2.為照顧貧困需長期照護之榮民,補助各榮總分院公務護  理之家相關照護作業、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等經費,使  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照護之榮民獲得完善照  顧,頤養天年。 3.完成高雄榮總屏東大武分院營運前籌備規劃、人員招募  及儲訓,以利未來營運順利。 4.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3萬餘人次。 5.培育醫學系公費生202人(2學期共372人次)、護理學系  公費生21人(2學期共41人次)。 6.建立本會高齡醫學特色,提供高齡病房病人衰弱介入、  高齡共同照護、高齡醫學整合門診、高齡醫學住院服務  、急性後期照護、日間照顧等服務,推動失智症共同照  護或開設失智症住院專區,辦理長照訓練,充實長照服  務人力及發展高齡醫學創新服務。 7.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全社區整體照顧,維護末期  病人的生命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1.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237,
 780千元,補助各榮總分院辦理公務護理之
 家榮民照護作業經費591,591千元;90年度
 起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辦理所屬醫療
 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任職年資
 退休撫卹金715,007千元;補助高雄榮民總
 醫院屏東大武分院開辦費55,825千元;依據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4、15條、漢生
 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第3、4、12條,
 補助樂生療養院照顧漢生病寄醫榮民醫療照
 護費用1,776千元,合共1,601,979千元。
2.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2,493千元;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 6 條,補
 助回台未滿6個月或未具健保資格之榮民、
 清寒榮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就醫醫療補助245
 千元;公費就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查
 )318千元,合共3,056千元 。
1,605,035,000 1,550,062,000 54,973,000 3.55%
4000 獎補助費 1,605,035,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601,979,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0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