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0,335,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訓練、宣導及國際合作等。
2.專利權管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及營業秘密之管理及推廣。
5.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維運本國專利資訊檢索系
統及英譯資料庫,提供各地區民眾資料及資訊服務。
6.協助光碟聯合查核小組執行光碟工廠行政查核業務。
7.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政策的研擬,作為施政的導向,並藉由計畫制度的
建立、政策分析、專業訓練、政策宣導、國際合作,以
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微生物寄存工
作,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
請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
法功能,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完成編輯國內外智慧財產權資料,確保本國專利資訊檢
索系統及英譯資料庫之正常運作,並對外提供資料及資
訊服務。
6.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推動檢警調查緝仿冒盜版,有
效營造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及國際形象;協助推動
光碟小組執行光碟工廠查核工作,有效嚇阻光碟工廠從
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7.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8.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109年度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
會約80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
,參訓人數約計8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6人次參加
國內教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
素質、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宣導方面:
<1>舉辦政策宣導及北中南專利商標法令說明會等約9
場次,預計65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
的認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辦理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法令座談會60場、
巡迴全國各級學校舉辦法令教育講習50場,以建
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763,820件、程序審查79,213件
、設計審查8,281件、新型形式審查19,343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50,399件、發明專利審查38,500件、新
型技術報告1,515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5,957件及
舉發案585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
數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07,899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28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46,14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19,229件。
(6)協助推動光碟小組執行200家次查核及書面稽核工作
,期以查核、稽核及輔導光碟製造工廠方式,有效
嚇阻光碟工廠從事壓製盜版光碟行為。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2 | 專利行政及審查 | 1.專利權管理、程序審查、新型、設計及機械 、日用品類發明專利審查:本計畫係運用對 專利權之登記、管理及行政救濟等行政措施 ,給予專利權人法律保障,並經常性蒐集彙 整國際間智慧財產權相關資訊,受理專利案 件之申請,審定有關設計、新型及生活用品 類發明之創作賦予專利權,計需經費13,842 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與業務相關課程教育訓練費11 千元。 (2)寄發專利公報等郵件所需郵資67千元。 (3)辦理早期公開前審查暨分類委外工作等 專業服務費2,106千元。 (4)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及機械類暨 日用品類案例研討會等出席費75千元。 (5)專利日用品類發明案件邀請專家學者專 題演講等鐘點費10千元。 (6)專利日用品類發明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 審查費6,649千元。 (7)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3 84千元。 (8)購買訂書機及其他零星辦公用具等非消 耗品11千元。 (9)辦理專利案件收分文傳遞工作1,417千元 、專利服務臺委外2,685千元、印製專利 證書、各項專利法規370千元等一般事務 費。 (10)自動裝訂打孔機等設備養護費7千元。 (11)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48千元。 (12)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2.電子電機醫化生物技術發明專利審查:本計 畫係受理專利案件之申請,審定有關電子、 電機、醫藥、高分子化學之創作賦予專利權 ,計需經費37,580千元,包括: (1)赴經濟部專業人員訓練中心參加訓練課 程等43千元。 (2)兼任專利審查委員赴局面詢等出席費75 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及辦理審查人員 在職訓練課程等鐘點費121千元。 (4)專利發明類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查費2 2,820千元。 (5)委託辦理專利生物材料之寄存工作14,16 2千元(經常門13,662千元、資本門500 千元)。 (6)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216千元。 (7)印製專利審查實務專案報告及實務訓練 講義等一般事務費96千元。 (8)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45千元。 (9)市內洽公短程車資2千元。 3.專利舉發再審查及行政爭訟:本計畫係受理 專利案件有關再審查、舉發案之審查及其行 政爭訟之答辯;另辦理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製 作業務,共計需經費3,357千元,包括: (1)參加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9千元。 (2)外聘品質諮詢委員及兼任專利審查委員 赴局面詢、出庭等出席費167千元。 (3)案例研討及回流訓練等講師鐘點費16千 元。 (4)專利案件之外聘審查委員審查費2,934千 元。 (5)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 消耗品137千元。 (6)印製專利審查人員訓練教材等一般事務 費29千元。 (7)接洽公務、參加會議及兼任專利審查委 員赴局面詢等差旅費56千元。 (8)市內洽公短程車資1千元。 (9)行政訴訟等相關賠償費用8千元。 |
54,779,000 | 55,668,000 | -889,000 | -1.60% | |||
| 2000 | 業務費 | 54,771,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63,000 | |||||||
| 2009 | 通訊費 | 67,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2,106,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2,867,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4,162,000 | |||||||
| 2051 | 物品 | 74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597,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49,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5,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8,000 | |||||||
| 4080 | 損失及賠償 | 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