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653,480,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漁業產銷與發展、漁業經濟及
漁產品國際貿易政策、漁業資訊電子化、落實漁港管理
。
2.加強漁船員管理及維護漁業作業秩序,規劃推動沿近海
漁業資源保育,輔導維持全國各漁業通訊電臺正常營運
;辦理漁船航程紀錄器維護及汰換。
3.促進遠洋漁船遵守國際規範,永續經營遠洋漁業產業;
持續參與國際組織,維護遠洋漁船權益;提升資源研究
品質,提高我國國際漁業領導地位。
4.即時掌握魚價變動資料、分析重要魚種之行情趨勢,並
蒐集與瞭解魚價波動原因,與建置全國性漁產品產銷行
情資訊即時系統;輔導漁民(業)團體事業發展,健全漁
業推廣體制;確保漁船和漁民作業安全,營造優質作業
環境;建立我國漁產品優質形象,擴大我國漁產品國內
外市場;落實水產飼料管理工作,確保養殖水產品衛生
安全;強化養殖漁業管理功能,發展重點、優質養殖產
業;落實漁民福利救助,辦理漁船與漁民之海上作業保
險、海難救助及慰問。
5.為提升漁船幹部船員專業能力,辦理各級幹部訓練班,
提供符合國際公約要求之課程,辦理一般船員基本安全
訓練及漁船幹部訓練;並辦理本署巡護船及訓練船之營
運管理。
6.辦理獎勵休漁計畫,鼓勵漁民自願性休漁,降低漁獲努
力量之投入,以養護漁業資源,永續漁業發展。
7.辦理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補貼。
預期成果
1.辦理計畫建檔與管考工作,掌握本署計畫執行情形及進
度,提升計畫實施效率;綜理全署軟硬體設備,強化網
路效能及安全,整合全署資訊應用系統,充實漁業資訊
網內容,強化漁會共用軟體與漁業管理效能,縮短城鄉
數位落差,並加強統計調查資料正確性,提高產業競爭
力;提升前鎮等9處第一類漁港經營管理績效,維繫漁
港機能。
2.執行漁船海上緊急通報及救援、漁政管理政令宣導、協
助辦理漁業管理等事務,進行船岸通聯及廣播宣導72萬
次;建立及推動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育區、環境敏感區等
之保育宣導及自主管理機制;推動娛樂漁業漁船經營管
理及航行安全,並加強休閒服務品質及確保消費者安全
。
3.研析國際漁業規範,以供參與國際組織參考;參加多場
次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維護遠洋作業權益;舉行雙邊漁
業會談,推動國際漁業合作管理;拓展國內大宗魚貨市
場,減少依賴國外市場壓力,達到產銷調節效果;加強
國內外漁業基地業務,確實掌控漁船動態及外來船員資
料,繼續輔導漁船措施以維產業永續經營。
4.每年參與10個以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
利。藉由參與機會研商漁獲配額分配及管理措施等議題
,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5.打擊非法漁業行為,使我國漁船每年被國際漁業管理組
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船名單船數不
超過5艘;落實公海登臨及港口檢查,每年抽檢船數達5
%,以降低漁船違規事件發生;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
船位,對公海作業漁船船位掌握達95%以上;因應各區
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針
對遠洋漁船派遣觀察員之涵蓋率達5%以上。
6.掌握全球漁產品產銷資訊概況,促進供需均衡,穩定漁
產品市場價格;健全水產品安全管理體制,建立與落實
衛生管理;促進漁業升級,提升養殖產業競爭力;保障
漁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及照顧漁民基本需求,輔導
漁民(業)團體健全管理。
7.培育漁船漁航、輪機、電信等各級幹部船員及普通船員
,提高船員專業能力,以確保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
8.預計輔導10,000艘漁船(筏)參與休漁計畫,每船(筏)自
願性休漁120天,計減少1,200,000船-天之漁獲努力量
。
9.實施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政策,核實核算優惠用油量
,減少漁船主購油資金負擔。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遠洋漁業管理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5年1月15日院臺農字第105015 0730號函核定之「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 業計畫」辦理,計畫總經費1,771,926千元 ,執行期間105至109年,本年度續編最後1 年經費397,304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 ,374,622千元。 2.國際漁業合作策劃、推動及漁業涉外事務之 協調,國外漁業基地業務之輔導,並配合國 際漁業組織推動責任制漁業。 3.國際海洋漁業保育事務之參與及推動,國際 漁業組織資訊交換及活動之參與。 4.鮪釣、魷釣、秋刀魚、鰹鮪圍網及拖網漁業 之輔導與管理。 5.輔導漁船遵守國際規範及對產業紓困,以維 產業永續經營。 6.參與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維持我國參與權利 及維持漁獲配額分配與我國船隊相稱。 7.打擊IUU漁業行為與持續派遣科學觀察員及 檢查員落實公海登臨及檢查。 8.因應國際趨勢監控漁船船位。 9.與大專院校合作成立遠洋漁業管理資源研究 中心,提升資源研究品質。 10.業務費346,628千元,包括: (1)水電費200千元。 (2)郵資、電話通訊費等400千元。 (3)駐外漁業專員辦公室租金324千元,影印 機租金等840千元,租車辦理遠洋漁獲卸 魚檢查等385千元,合共1,549千元。 (4)科學觀察員工作期間意外險等770千元。 (5)僱用科學觀察員55名,辦理海上執法及 科學觀察等工作,主要係隨我國遠洋鮪 釣漁船出海作業,蒐集並紀錄漁船海上 作業漁獲資料及辦理生物採樣,以獲得 正確之統計數據及詳實之生物資訊,提 升漁獲資料回收之品質等61,371千元。 (6)對外談判及漁業諮商專案小組等委員(專 家)出席費100千元,辦理相關業務講習 及研討會等講座鐘點費100千元,委請專 業人士撰擬、翻譯相關稿件之費用100千 元,合共300千元。 (7)委辦費204,133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遠洋海上觀察及巡護檢查任 務等76,088千元,以符合國際規範之 觀察員涵蓋率。 <2>委託辦理漁業資料蒐集統計及資源評 估分析49,727千元,包括:國際漁業 議題趨勢及管控策略分析1,820千元、 蒐集國外重要漁業資訊作為漁業施政 之參考3,280千元、我國人經營漁船之 漁獲資料蒐集、彙整及統計分析18,38 4千元、境外僱用外籍船員資料蒐集及 權益保障19,333千元、遠洋漁船卸魚 資料登錄4,160千元及調查我國人投資 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情形2,750千元等。 <3>委託辦理國際漁業法規資訊蒐集1,754 千元,包括:WTO及區域貿易協定漁業 談判策略分析及因應措施等754千元、 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會議策略與法政議 題研析等700千元、典章制度法規及漁 業文件雙語化300千元等。 <4>委託辦理國內漁港現場漁業事務處理 等19,275千元。 <5>委託辦理漁船監控系統維護及資料分 析等4,500千元。 <6>委託辦理遠洋漁業漁獲物出口業者稽 核等1,000千元。 <7>委託辦理沿近海漁港卸魚查核及漁船 作業查緝等30,000千元。 <8>委託辦理漁業監控中心及漁務事件應 變處置16,789千元。 <9>委託公正第三方執行國外港口漁獲物 及相關檢查5,000千元。 (8)國際組織會費50,530千元,包括美洲熱 帶鮪類委員會(IATTC)會費6,820千元、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會費24,8 00千元、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會 費5,520千元、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 組織(SPRFMO)會費1,130千元、北太平洋 漁業委員會(NPFC)會費10,540千元及南 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會費1,720千元 。 (9)購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電腦用品、 相關耗材及報章雜誌、圖書等1,650千元 ,公務船執行公海巡護任務油料4,187千 元,合共5,837千元。 (10)駐外漁業專員辦公室所需印刷、清潔、 雜項支出等費用360千元,邀請國際組 織成員及國外知名漁業專家學者來臺指 導活動相關經費1,718千元,印製業務 報告資料、會議資料、政令宣導及會議 雜支等500千元,文書處理及一般庶務 性工作2,313千元,在臺舉辦國際漁業 會議相關經費1,263千元,觀察員執行 海上勤務及公海巡護所需代理(辦)費、 匯費、手續費等1,200千元,合共7,354 千元。 (11)國內差旅費1,000千元。 (12)國外旅費13,184千元,包括: <1>執行海上執法及科學觀察員任務3,555 千元。 <2>執行國外港口轉載或卸魚漁獲查核工 作2,424千元。 <3>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等 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相關會議3,898千 元。 <4>參加有關漁業談判、經貿及保育之國 際性組織相關會議1,276千元。 <5>雙邊諮商及參加海上搜救及求生相關 國際組織會議2,031千元。 11.設備及投資6,856千元,包括: (1)購置海上觀測任務及國內外港口漁獲查 核等公務所需之電腦及相關設備等2,145 千元。 (2)建置及維護遠洋漁業漁獲物出口業者資 訊系統等680千元,建置遠洋漁船作業暨 漁獲證明書線上申辦系統2,000千元,合 共2,680千元。 (3)購置漁船監控中心所需之公務用事務設 備等2,031千元。 12.獎補助費106,626千元,包括: (1)補助外交部駐外機構協助辦理國外漁業 基地之漁業事務管理與輔導工作等1,307 千元。 (2)捐助相關區域性國際漁業管理組織6,000 千元,包括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 ICCAT)5,000千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500千元、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WCPFC)及其他與我國漁業關係密切之國 際組織等500千元。 (3)捐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 展協會運用基金,以拓展漁船作業漁場 ,並協助營救被扣漁船、船員及協助處 理相關事務等16,000千元。 (4)捐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 展協會,辦理國際漁業法規及管理架構 彙編,並進行我國導入全球永續水產倡 議(GSSI)體系之可行性評估、R語言在遠 洋漁業統計及資料檢查之運用等3,774千 元。 (5)捐助相關漁民(業)團體或學術單位赴國 外服務漁民、宣導政令或洽談雙邊、多 邊國外漁業合作及參與國際漁業聯盟等 工作1,000千元。 (6)辦理減船措施墊借補償金之金融成本等1 ,886千元。 (7)輔導漁民遵守國際規範、強化國籍漁船 船位回報、電子漁獲回報及推動臺日協 議水域作業漁船投保第三責任險等76,65 9千元。 |
460,110,000 | 397,304,000 | 62,806,000 | 15.81% | |||
| 2000 | 業務費 | 346,628,000 | |||||||
| 2006 | 水電費 | 20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549,000 | |||||||
| 2027 | 保險費 | 77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61,371,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0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04,133,000 | |||||||
| 2042 | 國際組織會費 | 50,530,000 | |||||||
| 2051 | 物品 | 5,837,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7,354,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0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3,184,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6,856,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4,825,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031,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06,626,000 | |||||||
| 4025 |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1,307,000 | |||||||
| 4035 | 對外之捐助 | 6,0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2,660,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76,65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