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5,70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及珍貴記憶,強化數位資源應用  ,讓傳統藝術持續傳承及推廣。 2.鼓勵傳統藝術團體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延  續並活絡傳統藝術生態。 3.落實校園、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  賞傳統藝術能力,讓民眾體驗傳統藝術之美,再創傳統  藝術的新價值。 4.透過國際性的交流、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  絡民間欣賞傳統藝術文化的熱情並達到國際文化輸出與  輸入的雙向交流目的。 5.培植傳統藝術專業創作人才。 6.結合民間活力經營傳藝園區與館藏,建構更完整的傳統  藝術體驗場域。 7.透過國際與兩岸藝術交流與展演,提升臺灣傳統藝術之  能見度。 8.以國家劇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各戲曲劇種一起提升戲曲文  化的創意產業競爭力,創造臺灣的國際新形象。 9.以現代科技輔助藝術創作與展現,結合科技元素與多媒  體藝術,創造戲曲與音樂跨界演出新形態,打造傳統文  化展演亮點。 10.透過年度主軸藝術節,為臺灣戲曲中心發展特色奠定   基礎,並藉由傳統與創新作品的演繹,擴大其影響範   疇,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11.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   統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   傳統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12.運用高雄傳藝園區基地,結合南部地區表演藝術團體   ,期提供民眾親炙多元傳統表演藝術文化之平臺。 13.透過不同形式演出,鼓勵民間傳統戲曲劇團投入新人   培育工作,讓劇團自身體質得以新陳代謝,並鼓勵接   班人開枝散葉,致力於民間劇種保存及人才培育並與   產業鏈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9 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奉行政院108
年4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110年
5月14日院臺文字第1100014229號函,及111年
4月18日院臺文字第1110010663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6,039,068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4
,886,857千元,分年辦理,109至111年已編列
3,132,706千元,本年度續編1,638,435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20,111千元,內容如下:
1.擴大辦理傳統藝術傳習推廣,透過與產業鏈
 結,建構傳統藝術產業就業支持體系,媒合
 青年從業人員進入傳統文化就業市場;並創
 造供需,規劃品牌節目演出開創國內市場,
 進行觀眾層與演員層之培養,以先導計畫逐
 步拓展人才、觀眾及市場整體機制,以達傳
 統藝術永續經營,計列12,111千元。
2.強化高雄傳藝園區中山堂歷史建築劇場功能
 及周邊景觀環境改善,提供南部地區傳統戲
 劇團隊及民眾完善的園區使用空間,計列8,
 000千元(資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
 費提列約2.4%,計192千元,係依中央政府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
 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20,111,000 37,102,000 -16,991,000 -45.80%
2000 業務費 12,111,000
2009 通訊費 30,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5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000
2027 保險費 3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960,000
2051 物品 17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871,000
2072 國內旅費 340,000
2081 運費 100,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8,000,000 37,102,000 -29,102,000 -78.44%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000,000 37,102,000 -29,102,000 -7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