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1,27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8.辦理傳統藝術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致力保留傳統藝術原汁原味的內涵,讓傳統藝術能夠持
續傳承,使其能與現代生活與國際接軌,提升傳統藝術
之能見度。
2.鼓勵傳統藝術團體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延
續並活絡傳統藝術生態。
3.落實校園、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
賞傳統藝術能力,讓民眾體驗傳統藝術之美,再創傳統
藝術的新價值。
4.透過國際性的交流、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
絡民間欣賞傳統藝術文化的熱情並達到國際文化輸出與
輸入的雙向交流目的。
5.培植傳統藝術專業創作人才。
6.結合民間活力經營傳藝園區與館藏,建構更完整的傳統
藝術體驗場域。
7.透過國際與兩岸藝術交流與展演,提升臺灣傳統藝術之
能見度。
8.以官方劇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各戲曲劇種一起提升戲曲文
化的創意產業競爭力,以「文化外交」創造臺灣的國際
新形象。
9.提煉與轉化文化資產內容為數位文創,並利用互動媒體
裝置及傳統音樂、戲曲跨界科技應用,打造臺灣傳統文
化展演新亮點。
10.透過年度三大主軸藝術節,為臺灣戲曲中心發展特色
奠定基礎;並藉由傳統與創新作品的演繹,擴大其影
響範疇,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11.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
統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
傳統藝術智庫與智財資訊管理服務平臺。
12.運用高雄豫劇藝術園區基地,結合南部相關單位,啟
動戲曲南館擾動計畫,鼓勵南部民眾認識多元化之傳
統表演藝術文化。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5 | 京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 | 本計畫計列45,854千元,包括: 1.國光劇團經典劇目公演與影音出版計畫,計 列16,250千元(含政策宣導經費、其中收支 併列6,437千元)。 (1)年度公演、季公演、巡迴演出,計列14, 650千元(含資本門580千元)。 (2)辦理京劇表演藝術影音暨刊物出版計畫 ,包括每年推出之新編劇及傳統劇進行 演出錄影、保存、製作發行及刊物出版 ,計列1,600千元。 2.京劇人才培育計畫:為京劇傳承及發展所需 ,持續培育劇藝人員並發掘年輕新秀,結合 兩岸戲曲人才,辦理京劇教學傳習,培育優 秀主演、文武場樂師等人才,計列4,000千 元。 3.京劇藝術拓展與推廣演出,計列12,426千元 (含政策宣導經費、其中收支併列5,900千 元)。 (1)辦理京劇推廣演出,包括藝術直達列車 活動、偏鄉地區巡演,計列3,432千元。 (2)京劇拓展計畫,培養欣賞客群,傳承京 劇美學,擴展傳統藝術深耕,辦理校園 與社區藝術教育講座及示範演出、偏鄉 拓展演出、顧客服務系統等,計列8,994 千元。 4.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 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總經費1,988,044 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本年度編列 第1年經費334,56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3, 6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2017年國光劇團「雙面魏海敏」上海演 出計畫暨場地勘察及前置宣傳計畫,計 列2,742千元。 (2)2017年「臺灣京劇新美學與藝術教育分 享」新加坡講座暨示範演出計畫,計列8 58千元。 5.臨時人員酬金、其他業務租金、技術設備擴 充及劇本權利金,計列9,578千元。 (1)臨時人員進用計畫,計列5,158千元。 <1>以客席、特約方式遴聘傑出劇藝人士 ,指導或協助演出、排練、製作及其 他外聘人員參與演出等進用9人,計列 4,822千元(84年6月10日行政院臺84 教字第20659號函核定國立國光劇團暫 行組織規程進用,月薪25千元至50千 元、年終獎金1至1.5個月,依法負擔 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保險及勞保 墊償基金)。 <2>僱用身心障礙臨時人員協助完成演出 及推廣活動、檔案資料建立、差勤、 文書作業、影音資料庫轉建檔、問卷 建檔及分析等進用1人,計列336千元 (月薪24千元、加班核實支付、年終 獎金1個月,依法負擔勞健保、勞退提 撥、職災保險及勞保墊償基金)。 (2)其他業務租金,計列500千元。 (3)舞臺佈景、燈光器材、音響器材等設備 建置及劇本、戲服、編腔、編曲所需經 費,計列3,920千元(資本門)。 |
45,854,000 | 43,896,000 | 1,958,000 | 4.46% | |||
| 0200 | 業務費 | 41,354,000 | 37,896,000 | 3,458,000 | 9.12% | ||||
| 0203 | 通訊費 | 120,000 | 120,000 | 0 | 0.00% | ||||
| 0212 | 權利使用費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500,000 | 500,000 | 0 | 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120,000 | 120,000 | 0 | 0.00% | ||||
| 0231 | 保險費 | 744,000 | 744,000 | 0 | 0.00% | ||||
| 0241 | 兼職費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5,158,000 | 5,158,000 | 0 | 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690,000 | 12,690,000 | 0 | 0.00% | ||||
| 0271 | 物品 | 5,940,000 | 5,100,000 | 840,000 | 16.47%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6,990,000 | 5,086,000 | 1,904,000 | 37.44%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94,000 | 194,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450,000 | 2,450,000 | 0 | 0.00% | ||||
| 0292 | 大陸地區旅費 | 2,598,000 | 2,742,000 | -144,000 | -5.25% | ||||
| 0293 | 國外旅費 | 858,000 | |||||||
| 0294 | 運費 | 1,800,000 | 1,800,000 | 0 | 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792,000 | 792,000 | 0 | 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4,500,000 | 6,000,000 | -1,500,000 | -25.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3,600,000 | 5,100,000 | -1,500,000 | -29.41% | ||||
| 0321 | 權利 | 900,000 | 9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