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16,7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8.辦理傳統藝術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持續記錄與累積臺灣傳統藝術資源,確保傳統藝術主題  網站與資料庫內容的正確性及豐富性,提供國內外各界  專業資訊,提高傳統藝術資源的能見度與傳播率。 2.以主題化、多元化的傳統藝術出版企劃,學術與推廣並  重,數位與紙本形式兼具,擴增目標閱讀與消費族群。 3.致力保留傳統藝術經典內涵,讓經典劇目能夠持續傳承  ,並與現代生活接軌,提升傳統藝術之能見度。 4.鼓勵民間劇團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並結合  在地劇團力量共同向下紮根,擴增傳統藝術觀眾人口。 5.透過傳統藝術展示、工藝傳習創作交流、授權及教育推  廣等計畫,建構傳統藝術動態博物館;並結合民間活力  營造傳統藝術深度體驗及文化創意發展平臺。 6.落實各項音樂展演與推廣工作,培養國人音樂欣賞能力  、鼓勵國人進行創作與演奏,呈現臺灣音樂多族群及文  化遞嬗影響下的音樂特色。 7.傳承與開創臺灣當代傳統表演藝術之美,製作優質公演  劇目,打造國家表演團隊品牌;全方位推廣傳統戲曲與  音樂,提供大眾化、多元化、精緻化、生活化的藝術活  動。 8.以國家表演團隊進行國際及兩岸交流演出,展現與行銷  傳統表演藝術所蘊含的當代臺灣文化優勢,帶動臺灣文  化軟實力在世界舞臺的展現。 9.提煉與轉化文化資產內容為數位文創,並利用互動媒體  裝置及傳統音樂、戲曲跨界科技應用,打造臺灣傳統文  化展演新亮點。 10.藉由軟硬體建設之提供及各方資源之配合,扶植傳統   文化藝術創作團隊及擴大觀賞票房,創造國內外傳統   藝術優秀人才與作品交流育成之聚集基地,促進「文   創加值」與「文化創價」。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9 「跨藝匯流傳統入心」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跨藝匯流.傳統入心」跨域加值發展計畫奉
行政院103年9月29日院臺文字第1030054442號
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957,800千元,中央公
務預算負擔2,769,669千元,執行期間為104至
109年,104年已編列118,340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2年經費821,189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40
2,502千元,係依據「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擬
新設特種基金辦理之作業程序」,於國立文化
機構作業基金下輔助「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
」運作,透過本中心3個園區的特性與優勢分
進合擊,以達到跨域加值之效益。
402,502,000
0400 獎補助費 402,502,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02,5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