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16,7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傳統藝術之研究、展演、推廣、獎助、典藏及創新
發展。
2.辦理傳統藝術出版與加值運用。
3.辦理傳統藝術之人才培育。
4.辦理傳統藝術之國際及兩岸交流。
5.辦理臺灣音樂之調查、採編、保存、研究、交流、推廣
及行銷宣傳。
6.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7.辦理傳統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跨界創作展演。
8.辦理傳統藝術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持續記錄與累積臺灣傳統藝術資源,確保傳統藝術主題
網站與資料庫內容的正確性及豐富性,提供國內外各界
專業資訊,提高傳統藝術資源的能見度與傳播率。
2.以主題化、多元化的傳統藝術出版企劃,學術與推廣並
重,數位與紙本形式兼具,擴增目標閱讀與消費族群。
3.致力保留傳統藝術經典內涵,讓經典劇目能夠持續傳承
,並與現代生活接軌,提升傳統藝術之能見度。
4.鼓勵民間劇團進行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並結合
在地劇團力量共同向下紮根,擴增傳統藝術觀眾人口。
5.透過傳統藝術展示、工藝傳習創作交流、授權及教育推
廣等計畫,建構傳統藝術動態博物館;並結合民間活力
營造傳統藝術深度體驗及文化創意發展平臺。
6.落實各項音樂展演與推廣工作,培養國人音樂欣賞能力
、鼓勵國人進行創作與演奏,呈現臺灣音樂多族群及文
化遞嬗影響下的音樂特色。
7.傳承與開創臺灣當代傳統表演藝術之美,製作優質公演
劇目,打造國家表演團隊品牌;全方位推廣傳統戲曲與
音樂,提供大眾化、多元化、精緻化、生活化的藝術活
動。
8.以國家表演團隊進行國際及兩岸交流演出,展現與行銷
傳統表演藝術所蘊含的當代臺灣文化優勢,帶動臺灣文
化軟實力在世界舞臺的展現。
9.提煉與轉化文化資產內容為數位文創,並利用互動媒體
裝置及傳統音樂、戲曲跨界科技應用,打造臺灣傳統文
化展演新亮點。
10.藉由軟硬體建設之提供及各方資源之配合,扶植傳統
文化藝術創作團隊及擴大觀賞票房,創造國內外傳統
藝術優秀人才與作品交流育成之聚集基地,促進「文
創加值」與「文化創價」。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傳統藝術展演交流及推廣計畫 | 本計畫計列24,775千元,包括: 1.資深藝術家經典再現計畫,計列9,000千元 。 (1)【看家新老戲】系列演出:以「老藝人 」為師,輔導民間劇團挖掘瀕臨失傳且 具代表性之傳統劇目,並納入當代編導 新觀點,強化情節戲劇性與演員技藝性 ,同時透過傳習演練方式,讓資深藝人 將具有代表性劇目傳授給年輕演員,使 「老幹新枝同臺亮相」之獨有演出形式 成為臺灣戲曲中心展示臺灣精品劇目的 品牌節目,計列5,400千元(其中獎補助 費3,600千元)。 (2)【名家名段】經典老戲蹔頭紀實:根據 看家戲的演出,將具代表性的演出蹔頭 ,如「走雪山」、「生旦咬目」、「南 山哭墓」、「活捉」等紀錄及整理出版 ,作為戲曲人才培育教學之用,計列3,0 00千元。 (3)【歲末敘暖】:以「大團圓」概念規劃 ,邀請資深藝術家每年回娘家聚首形式 ,表達對資深前輩的關懷與敬意,計列6 00千元。 2.宜蘭傳藝園區劇場營運計畫,計列5,208千 元,辦理蔣渭水演藝廳、曲藝館(自營館舍 )表演劇場設備管理與保養、前後臺專業技 術服務及教育訓練活動等維運管理。 3.補助傳統藝術研究、保存、傳習、展演、推 廣等計畫,計列3,000千元。 4.傳統藝術在地培力計畫,計列7,067千元。 (1)國中小學臺灣傳統戲曲推廣研發模組: 結合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課程,深入淺 出地將傳統戲曲播種中小學,包括研發 以演出為主軸的劇本及示範講演腳本之 模組化,計列1,000千元(含資本門50千 元)。 (2)兒童戲曲列車:以宜蘭傳藝園區蔣渭水 演藝廳為推廣基地,配合國小校外教學 ,歌仔戲與布袋戲民間表演團隊創作適 合國小學童觀賞之兒童劇,每年分上下 半年辦理至少10場之兒童戲曲列車,計 列3,000千元。 (3)臺灣戲曲藝術教育推廣教材及行銷:包 括臺灣戲曲動、靜態影像及文字介紹小 冊、錄影製作、影像授權及出版,計列3 ,067千元。 5.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2-105年國際交 流中程計畫奉行政院102年5月6日院臺文字 第102002645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800, 000千元,分年辦理,102至104年已編列1,3 58,009千元,本年度續編414,340千元,其 中本計畫編列321千元,係參加2016亞太表 演藝術中心協會年會,暨考察墨爾本維多利 亞藝術中心展演資源之國外旅費。 6.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2-105年兩岸交 流中程計畫奉行政院102年5月14日院臺文字 第1020026084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700,00 0千元,分年辦理,102至104年已編列311,6 19千元,本年度續編62,750千元,其中本計 畫編列179千元,係考察京滬兩地場館、建 立合作平臺與洽談巡演事宜之大陸地區旅費 。 |
24,775,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8,125,000 | ||||
| 0203 | 通訊費 | 31,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228,000 | ||||
| 0231 | 保險費 | 214,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20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4,200,000 | ||||
| 0261 | 國際組織會費 | 30,000 | ||||
| 0271 | 物品 | 1,00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2,496,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76,000 | ||||
| 0292 | 大陸地區旅費 | 179,00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321,000 | ||||
| 0294 | 運費 | 200,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150,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50,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5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6,6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6,000,000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