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4,788,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投資及補助雙軌機制,鼓勵廣播電視業界產製多元創
新內容,開發不同市場,提高我國內容海外輸出國際競
爭力及國際辨識度。
2.電視劇本創作人才之培育、劇本開發、製拍媒合及宣導
。
3.電視內容交易及創投媒合活動及宣導。
4.電視內容整合行銷、國際交流、海外通路之拓展及宣導
。
5.電視產業人才之培育及輔導。
6.因應科技發展革新金鐘獎,獎勵優質廣播電視內容及宣
導。
預期成果
1.鼓勵產製多元類型及劇種之電視節目,拓展故事題材、
戲劇類型及節目模式(format),並扶植我國紀錄片產製
及提升規格,培育紀錄片人才。
2.發掘編劇人才、開發原創劇本並媒合落實製拍,每年至
少獎補助45件。
3.建立台北電視內容交易及創投媒合活動品牌。
4.以國家隊及整合行銷概念,拓展潛力市場及國際通路,
行銷臺灣文化內涵,展現臺灣電視內容能量。
5.培育產業人才,引進國際科技與創新作法,革新電視節
目企製及行銷流程與思維,每年至少培育120名。
6.獎勵優質廣播電視作品,引領內容業者與國際接軌,突
破頒獎典禮製播規格,創新民眾互動體驗。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
| 02 | 廣播電視節目輔導與管理 | 為促進廣播電視輔導業務推動,辦理廣播電視 相關事務,其內容如下: 1.執行未繳罰鍰行政處分案及辦理廣播電視節 目輔導等相關事務費用,需169千元。 2.辦理廣電產業輔導獎勵相關業務人員專業服 務費,需3,017千元。 3.錄影節目帶之審查相關事務費用,需40千元 。 |
3,226,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226,000 | ||||
| 2009 | 通訊費 | 5,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1,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3,01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2,000 | ||||
| 2051 | 物品 | 5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0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000 | ||||
| 2081 | 運費 | 5,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