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14,788,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投資及補助雙軌機制,鼓勵廣播電視業界產製多元創  新內容,開發不同市場,提高我國內容海外輸出國際競  爭力及國際辨識度。 2.電視劇本創作人才之培育、劇本開發、製拍媒合及宣導  。 3.電視內容交易及創投媒合活動及宣導。 4.電視內容整合行銷、國際交流、海外通路之拓展及宣導  。 5.電視產業人才之培育及輔導。 6.因應科技發展革新金鐘獎,獎勵優質廣播電視內容及宣  導。
預期成果
1.鼓勵產製多元類型及劇種之電視節目,拓展故事題材、  戲劇類型及節目模式(format),並扶植我國紀錄片產製  及提升規格,培育紀錄片人才。 2.發掘編劇人才、開發原創劇本並媒合落實製拍,每年至  少獎補助45件。 3.建立台北電視內容交易及創投媒合活動品牌。 4.以國家隊及整合行銷概念,拓展潛力市場及國際通路,  行銷臺灣文化內涵,展現臺灣電視內容能量。 5.培育產業人才,引進國際科技與創新作法,革新電視節  目企製及行銷流程與思維,每年至少培育120名。 6.獎勵優質廣播電視作品,引領內容業者與國際接軌,突  破頒獎典禮製播規格,創新民眾互動體驗。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01 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 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奉行政院108
年7月11日院臺文字第1080020135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3,65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
113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11,562千元,
為建構友善之廣電產製環境、善用廣電文化軟
實力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電視內容能見度
及海外影響力,將落實「投補雙軌」,運用投
融資、利息補貼機制及補助,輔導內容產製及
人才培育,並鼓勵獲補助業者加強新科技應用
及開發新商業模式,以充實廣電產製能量及人
才;同步配合新媒體興起及數位科技革新金鐘
獎獎項及典禮之製播技術,全面強化文化經濟
力及文化內涵影響力;並以「國家隊」及整合
行銷概念,將我國電視作品行銷國際,以達在
地文化國際化,其內容如下:
1.結合數位新科技革新金鐘獎頒獎典禮及相關
 活動,融合文化及先鋒科技,透過嶄新視覺
 技術及創意,導入VR實境及多場景等新媒體
 製播技術之互動應用及行銷,跨屏多螢串連
 資源,創新金鐘獎互動影音體驗,共需54,8
 25千元:
(1)辦理廣播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製播及相
  關活動、辦理評審工作、評審作業系統
  維護及報名等相關事務,需47,025千元
  。
(2)金鐘獎入圍、得獎者獎金,需7,800千元
  。
2.獎勵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
 目播送系統自製優良地方性節目、記錄並報
 導在地文化、推動社區營造、發展地方文化
 圈,共需6,400千元:
(1)辦理金視獎評審工作相關事務、頒獎典
  禮,需4,500千元。
(2)金視獎得獎者獎金,需1,900千元。
3.厚植與開發電視內容產業人才,透過劇本創
 作媒合平臺,協助創作者進入內容產業,帶
 動創意產能;培訓電視產業基礎人才,活絡
 我國電視產業拍製環境,共需30,765千元:
(1)設立劇本創作獎金,發掘創作人才,並
  透過媒合平台媒合劇本及辦理行銷活動
  、頒獎典禮、評審工作相關事務等,需2
  ,556千元,並頒發得獎者獎金,需5,000
  千元,共需7,556千元。
(2)鼓勵電視製作業者開發節目題材及多元
  劇種,落實開拍,並培育專業編劇人才
  等,需12,300千元。
(3)鼓勵產學合作辦理數位電視節目產、製
  、銷實務訓練課程,輔導業界建立國際
  合作培訓、交流平臺,需8,000千元。
(4)洽聘國際師資,辦理電視從業人才進修
  培訓課程,導入國際最新科技與創新作
  法,以革新我國電視節目企製及行銷流
  程及思維,需2,909千元。
4.鼓勵內容製作業界製作多元類型及劇種節目
 ,扶植我國紀錄片產製,並鼓勵國際知名戲
 劇導演及製作團隊來臺取景拍攝,促成國內
 電視製作業接案協拍,需360,350千元。
5.輔助製作廣播多元化內容,需20,000千元。
6.促進我國影視內容在國際市場能見度,以「
 國家隊」概念透過整合行銷,拓展國際通路
 ,共需20,020千元:
(1)輔導業界參加重要國際電視展,整合行
  銷我國各類電視節目、劇本,並配合政
  府新南向政策,擴大參與東南亞國際電
  視展,需10,670千元。
(2)辦理國產節目海外播送、字幕及配音費
  補助或獲國際獎項獎勵措施,提升國產
  節目於既有或潛力市場的銷售量,擴大
  我國文化影響力,需9,350千元(含獎勵
  金5,500千元)。
7.出席歐、美、亞洲(例如法國、美國、日本
 、新加坡、越南及韓國等地區)重要影視展
 或市場展舉辦之相關論壇、研討會議,蒐集
 產業發展趨勢與市場現況,需135千元。
8.派員參加香港國際影視展、上海電視節、中
 國國際影視節目展或其他重要電視市場展、
 相關產業論壇、研討會議等活動,推展廣播
 電視產業交流,需126千元。
9.提升資深藝人演出電視內容效益,需3,000
 千元。
10.鼓勵民間團體研辦演藝活動,提升資深藝
  人表演機會,需2,300千元。
11.輔導學界、民間及社會公益機構等研辦廣
  播電視相關學術研討、座談會及研究活動
  或協助輔導相關團體參與國內外競賽及相
  關會展,需1,700千元。
12.輔導廣電內容製作產業製作優質內容、鼓
  勵國內廣電業者向國際市場推展、辦理活
  動之相關行政費用,需9,260千元。
13.租賃檔案庫房租金,需340千元;影印機等
  事務設備租金,需200千元;電話、數據(
  網路)通訊費等,需376千元;辦理影視音
  資料庫平臺維運、資安管理、維護業務持
  續運作及監控管理等事項,需1,290千元,
  共需2,206千元。
14.購置產業輔導所需設備費,需475千元(資
  本門)。
511,562,000
2000 業務費 70,417,000
2009 通訊費 38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31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7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45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432,000
2039 委辦費 38,709,000
2051 物品 7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613,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6,000
2072 國內旅費 84,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26,000
2078 國外旅費 135,000
2081 運費 46,000
2084 短程車資 37,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75,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75,000
4000 獎補助費 440,67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20,270,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