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75,272,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19.辦理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文
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
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13,0
05,95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0,239,165千元
,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113年已編列1,495,3
0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043,187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2,020,1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23,379千元,其項目包括
 :
 (1)辦理產業文化(性)資產田野學校教育及
   推廣計畫,進行產業文化(性)資產基礎
   調查、活化再利用、教學活動、增能培訓
   、體驗推廣、出版與交流等業務,計列7,2
   40千元。
 (2)辦理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推廣及多元運用
   計畫,針對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收錄資料
   進行資源共享與多元應用,包括內容編寫
   、素材應用、出版、教材、展示、教育推
   廣等業務(含約用人員4人3,000千元),
   計列7,459千元(設備及投資1,209千元)
   。
 (3)辦理文化資產園區展演、教育及推廣計畫
   、志工服務隊管理與運用、輔導職人工坊
   等(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2,100千元),計
   列8,680千元。
2.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及文化景觀之多元實踐計畫,計列1,498,40
 2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保存環境
   整備、營運管理與會勘審查、法令研究、
   工程諮詢、書圖審查及人才培育、有形文
   化資產導覽系統等相關業務(含約用人員7
   人6,300千元);辦理國定古蹟嚴家淦故居
   再利用、活化相關工程等,計列61,495千
   元(設備及投資35,72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
   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營事業等辦理
   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文化資產產業
   鏈計畫(含修復(修繕)工程、營運管理
   )等業務,計列899,581千元(含原住民族
   經費20,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890,927
   千元)。
 (3)辦理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保存
   環境整備、營運管理與會勘審查、法令研
   究、工程諮詢、書圖審查及人才培育等相
   關業務,計列6,735千元。
 (4)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
   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營事業等辦理
   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史蹟)文化資產
   產業鏈計畫(含修復(修繕)工程、營運
   管理)等業務,計列530,591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20,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08
   ,393千元)。
3.辦理古物與考古遺址之多元實踐計畫,計列10
 6,433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古物及文獻檔案保存數位化等業務,
   計列1,937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
   費22千元、設備及投資10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市及
   保管單位辦理文獻檔案資產保存與數位化
   等業務,計列13,362千元(獎補助費資本
   門3,855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場域整備及活用計畫,建置
   考古遺址公園、展示、環境改善等評估作
   業,並進行考古遺址賦能等教育推廣工作
   ,計列91,134千元(含委辦費資本門22,50
   0千元、設備及投資310千元、獎補助費資
   本門51,268千元)。
4.深化傳統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
 及保存技術培植與創能業務,計列281,825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輔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民俗、口述
   傳統、傳統知識之文化空間提升、推廣體
   驗、教案設計、影音建置、交流展演與建
   置輔導中心等業務(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經費26千元),計列108,914千元(含原
   住民族經費19,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4
   ,019千元)。
 (2)辦理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傳習推廣、
   教材教案及優異傳習結業藝生技藝、藝能
   之深化與職業接軌培訓課程以及建置傳統
   藝術相關數位素材;辦理原住民族傳統表
   演藝術、傳統工藝調查研究、普查、傳習
   、紀錄出版、保存維護計畫擬訂及教育推
   廣工作等業務,計列140,994千元(含原住
   民族經費14,000千元)。
 (3)辦理傳統工匠技術工項分級機制建置、分
   級檢定、技術提升、審查管理、場域整備
   及傳統技術之加值應用與數位化等業務,
   計列31,917千元。
5.辦理文資修復專業及技術人才培育,推動全民
 文資教育、推廣與出版等工作,計列35,659千
 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資修復專業及技術人才培育,包括
   保存修復與科學檢測作業標準研擬、修復
   專業技術人員職能認證建置,以及文化資
   產保存修復專業書刊編撰等業務,計列5,9
   16千元。
 (2)文化資產學院計畫:依據「文化部文化資
   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
   業要點」遴選補助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等
   辦理人才培育計畫,計列19,789千元。
 (3)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救災及修復
   等相關專業出版與推廣等業務,計列3,633
   千元。
 (4)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全民文資教育、推廣及
   出版等業務,計列6,321千元。
6.推動公賣局第五酒廠舊區(文化部文化資產園
 區)歷史建築及館舍升級優化、保存修復、活
 化再利用及管理維護等業務,計列62,146千元
 ,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資園區日常維運、防災修護及設備
   養護等業務(含保全機電消防勞務承攬人
   力9人2,916千元;清潔植栽勞務承攬人力1
   0人3,240千元),計列49,544千元。
 (2)辦理文資園區歷史建築及館舍修復活化及
   再利用等計畫,計列12,602千元(設備及
   投資)。
7.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文化資產保存及傳統智
 慧推廣計畫,計列12,279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原住民族重大歷史文化事件空間紀念
   設置及紀念活動(原住民族經費),計列7
   ,299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5,917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知識及歷史事件之
   調查研究與資料建置(含媒體政策及業務
   宣導經費53千元),計列4,980千元(原住
   民族經費)。
2,020,123,000 1,474,440,000 545,683,000 37.01%
2000 業務費 285,945,000 221,643,000 64,302,000 29.01%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00 100,000 -80,000 -80.00%
2006 水電費 11,300,000 8,500,000 2,800,000 32.94%
2009 通訊費 2,500,000 1,900,000 600,000 31.58%
2012 土地租金 300,000 300,000 0 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2,150,000 200,000 1,950,000 975.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600,000 350,000 1,250,000 357.14%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0 250,000 50,000 20.00%
2027 保險費 115,000 80,000 35,000 43.75%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300,000 9,3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28,000 6,457,000 3,571,000 55.30%
2039 委辦費 173,614,000 140,235,000 33,379,000 23.80%
2051 物品 3,990,000 1,465,000 2,525,000 172.35%
2054 一般事務費 55,719,000 40,428,000 15,291,000 37.8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705,000 4,465,000 1,240,000 27.77%
2072 國內旅費 6,108,000 5,885,000 223,000 3.79%
2081 運費 615,000 390,000 225,000 57.69%
2084 短程車資 2,581,000 1,338,000 1,243,000 92.90%
3000 設備及投資 49,941,000 30,287,000 19,654,000 64.89%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144,000 5,649,000 -2,505,000 -44.34%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43,240,000 12,947,000 30,293,000 233.98%
3020 機械設備費 1,410,000 1,252,000 158,000 12.62%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571,000 703,000 868,000 123.47%
3035 雜項設備費 476,000 9,016,000 -8,540,000 -94.72%
3040 權利 100,000 720,000 -620,000 -86.11%
4000 獎補助費 1,684,237,000 1,222,510,000 461,727,000 37.77%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66,251,000 363,978,000 302,273,000 83.05%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704,036,000 531,268,000 172,768,000 32.52%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14,900,000 126,229,000 -11,329,000 -8.97%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22,120,000 129,850,000 -7,730,000 -5.9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2,080,000 47,685,000 14,395,000 30.19%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4,850,000 23,500,000 -8,650,000 -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