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1,208,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奉行政院108
年4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4,738,54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
擔3,970,4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1
09年已編列1,172,31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861,944千元,其內容如下:
1.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保存、修復及活化
 再利用計畫,計列294,397千元,其項目包
 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價值評
  估及環境整備計畫與會勘審查、法令研
  究、工程諮詢、書圖審查及人才培育等
  相關業務(含臨時人員4人3,000千元、
  政策宣導經費600千元);辦理國定古蹟
  嚴家淦故居再利用、歷史建築沙美張文
  帝洋樓修復、活化相關工程等,計列35,
  770千元(設備及投資4,684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
  各機關(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
  營事業等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
  築活用發展計畫等業務,計列258,627千
  元(含原住民族經費5,000千元、獎補助
  費資本門247,623千元)。
2.辦理考古遺址與古物之環境與價值深化工作
 ,計列142,157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文物普查與暫行分級輔導及專業賦
  能等相關計畫;文物價值深化研習、出
  版與利用;文化資產環境優化等業務,
  計列9,187千元(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1,8
  00千元、政策宣導經費60千元)。
(2)輔助國公有單位、縣市及保管單位等辦
  理文物普查與暫行分級;古物保存與維
  護修復、保存環境提升與建置展藏保存
  設施及相關活化推廣計畫等,計列62,94
  3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28,104千元)。
(3)辦理考古教育活動之空間規劃,委辦或
  補助各縣市辦理考古遺址相關普查或調
  查研究及考古典藏相關系統、場域與設
  施(備)優化作業等相關業務,計列70,
  027千元(含政策宣導經費60千元、委辦
  費資本門7,098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4
  ,686千元)。
3.無形文化資產傳習環境改善及保存傳承計畫
 ,計列246,297千元,其項目包括:
(1)輔助地方政府辦理民俗無形文化資產文
  化空間、物件、實踐場域改善;民俗、
  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教育推廣與
  交流及相關個案潛力調查研究評估等相
  關業務,計列77,857千元(含原住民族
  經費31,5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4,15
  3千元)。
(2)輔助地方政府辦理傳統藝術無形文化資
  產文化空間、物件、實踐場域改善;傳
  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教育推廣與交流
  、資料建檔、調查紀錄、經典曲目、劇
  目等紀錄製作;傳統藝術保存者技藝傳
  習成果展演計畫,計列108,828千元(獎
  補助費資本門32,258千元)。
(3)輔助地方政府進行傳統修復技術基礎資
  料建置、教育展演及推廣;辦理文資保
  存修護產業人力調查、傳統修復技術培
  育應用、文資傳匠工坊場域管理整備及
  人才養成、技職教育扎根計畫,計列59,
  612千元(設備及投資32,788千元)。
4.推動「公賣局第五酒廠舊區」(文化部文化
 資產園區)歷史建築及館舍活化及再利用、
 升級優化及修(維)復等業務,計列179,09
 3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資園區日常維運、防災修護、設
  備養護等業務(含保全機電勞務承攬人
  力11人3,600千元及清潔植栽勞務承攬人
  力5人1,600千元),計列23,391千元。
(2)辦理文資園區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創新
  活動、職人工場及志工教育訓練等業務
  (含臨時人員1人600千元、勞務承攬人
  力3人2,100千元及政策宣導經費360千元
  ),計列15,175千元。
(3)辦理文資園區歷史建築科技應用計畫、
  文資園區歷史建築及館舍修復活化及再
  利用等計畫,計列140,527千元(設備及
  投資)。
861,944,000 1,197,696,000 -335,752,000 -28.03%
2000 業務費 221,031,000 241,371,000 -20,340,000 -8.43%
2006 水電費 9,100,000
2009 通訊費 650,000 35,000 615,000 1,757.14%
2015 權利使用費 1,0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60,000 40,000 66.67%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600,000 3,500,000 100,000 2.8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50,000 10,650,000 1,700,000 15.96%
2039 委辦費 90,198,000 114,182,000 -23,984,000 -21.01%
2051 物品 4,930,000 3,510,000 1,420,000 40.46%
2054 一般事務費 79,596,000 100,389,000 -20,793,000 -20.7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22,000
2072 國內旅費 8,050,000 7,050,000 1,000,000 14.18%
2081 運費 3,795,000 870,000 2,925,000 336.21%
2084 短程車資 5,740,000 1,125,000 4,615,000 410.22%
3000 設備及投資 177,999,000 228,537,000 -50,538,000 -22.11%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01,367,000 60,500,000 40,867,000 67.55%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4,028,000 77,500,000 -73,472,000 -94.80%
3020 機械設備費 9,368,000 100,000 9,268,000 9,268.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152,000 100,000 5,052,000 5,052.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7,616,000 39,937,000 17,679,000 44.27%
3040 權利 468,000 400,000 68,000 17.00%
4000 獎補助費 462,914,000 727,788,000 -264,874,000 -36.39%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81,214,000 278,842,000 -97,628,000 -35.01%
40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179,687,000 279,685,000 -99,998,000 -35.75%
4015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55,490,000 94,061,000 -38,571,000 -41.01%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6,691,000 41,000,000 -24,309,000 -59.29%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000,000 9,000,000 -2,000,000 -22.2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242,000 23,400,000 -2,158,000 -9.22%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490,000 1,500,000 -10,000 -0.67%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00,000 300,000 -200,000 -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