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52,145,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創園區為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遺址現地保存展示暨普查資料更新工作。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及海測儀器操作技術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古物
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奉行政院105
年2月15日院臺文字第1050003987號函及105年
11月2日院臺文字第1050038943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1,182,386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8
69,1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5至108年,105至1
06年已編列445,93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
費213,487千元,其內容如下(含政策宣導經
費):
1.辦理古物保存活化及守護體系建置計畫,包
 含全國文物普查輔導中心及人才培訓,文物
 普查登錄管理平台、古物管理維護手冊研訂
 編印暨教育推廣、相關研習教育、調查研究
 、推動世界記憶計畫與其他活化利用業務(
 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1,650千元);依據「文
 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
 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中央政府機關(構)
 、國立文物保管單位等辦理文物暫行分級、
 古物保存維護及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
 辦理文物普查、古物保存維護等;輔助中央
 及地方文物保管單位等辦理古物維護修復、
 展藏保存設備、數位化保存及防減災設施或
 監測設備、古物及列冊追蹤文物之緊急搶救
 保存等業務,計列40,000千元(獎補助資本
 門28,100千元)。
2.遺址現地保存展示暨資料更新整合計畫:推
 動國定遺址長程監管保護、調查研究及再利
 用;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市辦
 理各類遺址調查研究、緊急搶救、教育推廣
 、活化再利用;辦理遺址展館空間規劃、改
 善及維運、出土文物整理展示及推廣等相關
 業務(含臨時人員1人550千元,勞務承攬人
 力1人550千元),計列114,241千元(委辦
 費資本門3,741千元、設備及投資5,000千元
 、獎補助費資本門71,400千元)。
3.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整合、保護
 機制建置及技術人才深耕等業務(含臨時人
 員1人650千元、勞務承攬人力2人1,100千元
 );辦理澎湖水下考古工作站及展示館修復
 再利用工程及室內裝修、辦理自由中國號船
 體保存建物建造業務、水下考古船建置等業
 務,計列52,246千元(設備及投資24,000千
 元)。
4.為保存、活化、發展古物遺址及水下文化資
 產,遴選補助大專院校辦理人才培育計畫,
 計列7,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000千元
 )。
213,487,000 282,900,000 -69,413,000 -24.54%
0200 業務費 60,087,000 105,300,000 -45,213,000 -42.94%
0202 水電費 30,000 3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1,200,000 1,20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0,000 1,100,000 130,000 11.82%
0251 委辦費 52,391,000 76,350,000 -23,959,000 -31.38%
0271 物品 200,000 400,000 -200,000 -5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666,000 24,170,000 -20,504,000 -84.83%
0291 國內旅費 1,350,000 2,030,000 -680,000 -33.50%
0294 運費 10,000 1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10,000 10,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9,000,000 80,400,000 -51,400,000 -63.9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4,400,000 47,400,000 -33,000,000 -69.62%
0304 機械設備費 3,600,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5,000,000 5,000,000 0 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6,000,000 27,000,000 -21,000,000 -77.78%
0400 獎補助費 124,400,000 97,200,000 27,200,000 27.98%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5,600,000 17,400,000 8,200,000 47.13%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62,700,000 47,300,000 15,400,000 32.56%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12,500,000 5,000,000 7,500,000 150.00%
0430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5,300,000 6,250,000 -950,000 -15.2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400,000 3,500,000 4,900,000 14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400,000 10,900,000 -5,500,000 -50.46%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4,500,000 6,400,000 -1,900,000 -2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