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6,517,000 元()
計畫內容
1.交響樂團業務計畫宣導。 2.辦理"樂季",以主題性音樂會,拓展不同觀眾族群。 3.辦理戶外音樂會,以專業巡迴演出,推廣交響樂。 4.辦理國際音樂營,以培育人才,連絡國際。 5.辦理國際音樂節,引進國際知名指揮暨獨奏家。 6.辦理音樂創作競賽,發掘創作人才。 7.辦理附設管樂團演出及音樂研習活動。 8.出版音樂專輯暨辦理音樂圖書等相關業務。 9.營運音樂影音文化館並辦理相關活動。
預期成果
1.以高品質交響樂演出,提升音樂欣賞水準。 2.巡迴全國演出,平衡藝文資源城鄉差距。 3.計畫性典藏與出版,累積成果並創新音樂文化。 4.定期性研習、推廣與參訪活動,形塑音樂文化園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推展交響樂團業務 本計畫共需經費96,7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2-105年兩岸交
 流中程計畫奉行政院102年5月14日院臺文字
 第1020026084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700,00
 0千元,分年辦理,102至104年已編列311,6
 19千元,本年度續編62,750千元,其中本計
 畫編列1,357千元,係赴大陸辦理臺灣經典
 作品系列音樂演出旅費。
2.演奏廳管理費695千元、按時計薪前臺服務
 人員薪資120千元、專用燈泡及音響迴路設
 備訊號汰換及檢修費用316千元,計列1,131
 千元。
3.辦理各項業務活動及行政庶務等人力委外所
 需薪資等,計列3,853千元。
4.辦理樂季、定期、周末音樂會,歌劇、交響
 樂、室內樂、合唱等多元型態演出,聘請音
 樂家、藝術顧問、客席指揮、獨唱奏家、客
 席演奏家、表演團隊、合唱團等相關人員之
 演出酬勞、膳宿、交通、道具、新進團員演
 出服裝、業務交流聯繫、討論活動、樂器託
 運,與專業舞監助理、譜務人員薪資等相關
 費用,計列27,662千元。
5.辦理國際音樂節,策劃經典節目,暨作曲家
 主題活動,邀請活躍於國際間之臺灣音樂家
 、團體共同演出,以提升本團國際樂壇能見
 度及專業水準,計列12,684千元。
6.辦理交響樂團戶外推廣活動,讓欣賞音樂不
 受場域限制,生活中對音樂的接觸更容易感
 動,並結合地方樂團、歌手共同演出等支付
 相關人員演出酬勞、膳宿、交通、演出舞臺
 搭設及燈光音響技術執行、演出編曲、樂譜
 租借、與團隊演出交流討論活動等相關費用
 ,計列9,540千元。
7.辦理「樂見臺灣─2016NTSO新馬以樂會友交
 流音樂會」,編列國外旅費2,800千元及相
 關演出費用650千元,計列3,450千元。
8.辦理藝文推廣活動,計列17,628千元。
(1)辦理國際音樂營,邀請國內外知名音樂
  家擔綱相關授課教師、指揮及大師班音
  樂會暨成果演出,以培育專業音樂人才
  支付演出費、授課教師鐘點費、音樂營
  相關人員之膳宿、交通、保險、演出場
  地租借、錄影、錄音暨文宣等相關費用
  ,計列9,609千元(其中收支併列1,500
  千元)。
(2)辦理藝文推廣、活絡地區音樂活動暨擴
  充影音館欣賞人口,支付演出、推廣活
  動相關費用,計列5,819千元。
(3)附設樂團排練演出及各項藝文推廣活動
  ,落實音樂教育之推廣及發展經費,計
  列800千元。
(4)辦理偏遠地區學校到團參訪活動等導覽
  講座,編列車資費用等,計列600千元。
(5)辦理偏遠地區學校音樂冬夏令營,邀請
  知名音樂師資教授琴藝,培育藝文人才
  等業務經費,計列800千元。
9.配合樂季及國際音樂節出版手冊,並製作音
 樂會海報、旗幟、背板等,與辦理相關宣傳
 、推廣及電腦售票系統等經費,計列4,590
 千元(含資本門124千元)。
10.辦理臺灣音樂創作、徵曲暨座談會,編列
  音樂授權金及相關活動業務經費,計列3,8
  61千元。
11.辦理音樂相關資料蒐集,出版音樂相關書
  籍期刊、視聽出版品,訂閱國內外音樂相
  關期刊,與音樂資訊業務之建置規劃維護
  拓展等經費,計列6,441千元。
(1)發行出版品(《樂覽》雜誌、影音光碟
  、專刊、論文集等)及執行業務費用,
  依著作權暨相關法規支付使用費及圖書
  室編目維護管理等業務相關費用,計列4
  ,913千元。
(2)訂閱中外音樂專業期刊雜誌、線上音樂
  資料庫等所需經費,計列370千元。
(3)電腦軟硬體、機房設備維護、資訊系統
  維護、典藏等相關業務費用,計列1,158
  千元。
12.購置音樂相關典藏品(書籍、影音資料等
  )暨其視聽、軟硬體設備等,計列716千元
  (資本門)。
13.執行業務之電腦硬體設備923千元,音樂、
  影像編輯暨備份軟體授權等500千元,專題
  系統暨非共用資訊系統維護700千元,計列
  2,123千元(資本門)。
14.文化園區各項設備汰換、購置及樂譜購置
  、樂器維修、購置等,計列1,749千元(資
  本門)。
96,785,000
0200 業務費 92,073,000
0203 通訊費 180,000
0212 權利使用費 1,467,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50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745,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65,000
0231 保險費 109,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39,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4,665,000
0271 物品 2,86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5,000,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64,000
0291 國內旅費 7,707,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1,357,000
0293 國外旅費 2,800,000
0294 運費 1,455,000
0295 短程車資 36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4,712,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123,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58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