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6,517,000 元()
計畫內容
1.交響樂團業務計畫宣導。 2.辦理"樂季",以主題性音樂會,拓展不同觀眾族群。 3.辦理戶外音樂會,以專業巡迴演出,推廣交響樂。 4.辦理國際音樂營,以培育人才,連絡國際。 5.辦理國際音樂節,引進國際知名指揮暨獨奏家。 6.辦理音樂創作競賽,發掘創作人才。 7.辦理附設管樂團演出及音樂研習活動。 8.出版音樂專輯暨辦理音樂圖書等相關業務。 9.營運音樂影音文化館並辦理相關活動。
預期成果
1.以高品質交響樂演出,提升音樂欣賞水準。 2.巡迴全國演出,平衡藝文資源城鄉差距。 3.計畫性典藏與出版,累積成果並創新音樂文化。 4.定期性研習、推廣與參訪活動,形塑音樂文化園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20,34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用及聘請講師鐘點費,計列100
 千元。
2.辦公廳舍及演奏廳水電費,計列3,874千元
 。
3.辦公廳舍及演奏廳通訊費,計列1,057千元
 。
4.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費及其他規費等,計
 列200千元。
5.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險、公務車輛保險、辦
 公房舍財產險等,計列150千元。
6.購置消耗品、非消耗品428千元及公務汽、
 機車油料195千元,計列623千元。
7.辦公室一般庶務支出、印刷費、文康活動經
 費等,計列607千元。
8.辦公廳舍及演奏廳清潔維護,計列1,200千
 元。
9.警衛保全經費,計列1,050千元。
10.辦理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
  安全檢查費用,計列47千元。
11.辦公廳舍等建築養護費,計列467千元。
12.車輛養護費163千元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9千
  元,計列222千元。
13.辦公廳舍及演奏廳機電、空調、消防等設
  備養護費,計列427千元。
14.參加各項會議及講習國內旅費,計列190千
  元。
15.首長特別費,計列99千元。
16.行政大樓、演奏廳、影音館等裝修工程及
  汰換、購置辦公用設備等,計列2,999千元
  (資本門)。
17.退休教育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計
  列6,775千元。
18.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計列258千元。
20,345,000
0200 業務費 10,313,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90,000
0202 水電費 3,874,000
0203 通訊費 1,057,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00,000
0231 保險費 15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0271 物品 623,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904,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7,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2,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27,000
0291 國內旅費 190,000
0299 特別費 99,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999,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58,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341,000
0400 獎補助費 7,033,000
0454 差額補貼 6,775,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