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54,762,000 元()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與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1,807,01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補助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辦理各場館與
 附屬團隊營運及規劃,計列1,771,714千元。
 (1)補助國家兩廳院營運經費,計列522,707千
   元(含資本門5,633千元)。
 (2)補助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經費,計列433,0
   92千元。
 (3)補助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營運經費,
   計列635,155千元(含資本門4,059千元)
   。
 (4)補助國家交響樂團營運經費,計列180,760
   千元。
2.「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
 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奉行政院108年4月12日
 院臺文字第1080008524號函,及110年8月9日
 院臺文字第11000247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
 628,97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406,787千元
 ,係補助國家兩廳院興建多功能捷運藝文推廣
 廊道,重整地面景觀設施,以提增空間運用及
 民眾近用等經費。執行期間為109至114年,10
 9至112年已編列73,90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
 年經費8,300千元(資本門),進行結構體工
 程施作。
3.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規劃總經費387,869
 千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112年已編列8
 5,36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85,624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27,000千元,包括補助臺中
 國家歌劇院24,000千元(含資本門10,000千元
 )、補助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3,000千元
 。
1,807,014,000 1,927,633,000 -120,619,000 -6.26%
4000 獎補助費 1,807,014,000 1,927,633,000 -120,619,000 -6.26%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807,014,000 1,927,633,000 -120,619,000 -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