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1,308,000 元()
計畫內容
1.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計畫宣導。
2.表演及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3.統整表演及視覺藝術資源、輔導及鼓勵展演活動之辦理
。
4.表演及視覺藝術史料蒐集、叢書及相關影音資料之出版
。
5.分級獎助表演藝術團隊,協助穩定營運發展。
6.辦理文化藝術團體暨績優文化人士急難救助。
7.辦理出國考察行程。
8.整備視覺藝術創作空間。
9.推動公共藝術政策。
10.培育優秀藝術人才,辦理藝術家出國駐村交流計畫,
並輔導國內藝術村營運。
11.辦理藝術銀行計畫。
12.辦理藝術浸潤空間計畫,鼓勵藝術團體及民間單位進
行空間改造,提升生活美學。
13.透過藝術展會的辦理及參與,建立產業交易及媒合平
臺等藝術產業之輔導及推廣相關事宜。
14.策辦「臺灣科技融藝創新計畫」,推動科技與藝術表
演之跨界結合。
15.辦理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
預期成果
1.鼓勵藝術創作、輔導精緻展演,提升藝術專業水準。
2.推動藝術深耕、落實文化平權,拓展表演及視覺藝術欣
賞人口。
3.鼓勵藝術史料保存及研究出版,增進國民藝術內涵。
4.充實文化內涵,建構優質藝文發展環境。
5.鼓勵多元藝術創作,增進基本藝文消費人口,健全藝文
生態及各類視覺藝術發展。
6.輔導推動公共藝術建置,改善公共空間視覺景觀,創造
公共領域與藝術創作的環境,建立公共參與的美學典範
。
7.鼓勵藝術創作人才,健全國內藝術村環境,建置國際藝
術交流平臺,拓展藝術家海外駐點。
8.創設藝術銀行機制,購藏藝術品,透過租賃藝術品的流
通服務推廣藝術欣賞,使藝術家被看見,並刺激潛在消
費者、活絡藝術市場。
9.促成藝術產業之跨界結合,並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
及提升國際知名度。
10.運用科技元素加值人文藝術作品,輔導表演藝術進行
多元呈現。
11.推動攝影資產保存、數位化及加值運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1 | 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 | 本計畫共需經費41,611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綜合業務審查、政策諮詢及各項計畫工 作會議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等,及辦理各 項業務所需臨時人員酬金、物品、國內旅費 、運費等相關行政作業費用,計列4,660千 元。 2.補助辦理藝術推廣相關研習活動暨展演,計 列8,851千元。 3.辦理文化藝術團體暨績優文化人士等急難補 助計畫,計列1,800千元(含資本門300千元 )。 4.辦理縣市藝文特色發展計畫,協助建立在地 藝文特色,計列19,000千元。 5.辦理藝術相關推廣活動,計列3,000千元。 6.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產業調查及出版,計列 4,000千元。 7.赴國外考察國際藝術展會及藝文場館營運等 旅費,計列300千元。 |
41,611,000 | |||
| 0200 | 業務費 | 9,960,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497,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0,000 | ||||
| 0251 | 委辦費 | 100,000 | ||||
| 0271 | 物品 | 5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8,023,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00,00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300,000 | ||||
| 0294 | 運費 | 200,000 | ||||
| 0295 | 短程車資 | 90,000 | ||||
| 0400 | 獎補助費 | 31,651,000 | ||||
| 0403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4,000,000 | ||||
| 04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14,000,000 | ||||
| 0437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3,151,000 | ||||
| 044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50,000 | ||||
| 0476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3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