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6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3,046,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獎補助機制挹注於核心內容並促成跨界整合及加值應  用。 2.發展中介服務體系,籌備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 3.以雙軌資金挹注,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4.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開創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 5.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文化實驗室規劃建構。 6.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 7.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 8.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以「雙軌資金」與「通  路打造」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2.提供多元政策輔助工具,推動兼顧產業、市場及文化多  樣性的扶植措施。 3.籌備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發揮研發調查、多元資金統  籌、拓展通路、人才培育、進行國際連結等功能,翻轉  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 4.拓展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協助文創業者、文創品牌  或微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通路。 5.強化文創園區產業育成與扶植能量,展現地方文化特色  。 6.以在地文化支援臺灣品牌拓展,形塑國家品牌形象。 7.打造時尚台流原創品牌,擴大臺灣lifestyle文化輸出  ,擴增國際通路,創造跨境時尚商機。 8.以文化實驗創新為核心精神及目標,推動文化實驗室計  畫,建立分享交流的鏈接平臺,催生及籌備臺灣當代文  化中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產業集聚效應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80,8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強化產業育成、扶
 植功能及與在地文化特色之結合,計列62,8
 46千元。
(1)園區綜合業務,辦理各園區綜合業務及
  基本行政維持經費等,計列5,738千元(
  含資本門1,000千元)。
(2)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促參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舊酒類試驗所
  保全、北側綠地清潔及設備維護等,計
  列28,500千元。
(3)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5,700千元。
(4)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6,580千元。
(5)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4,328千元(含資本門362千元
  )。
(6)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
  辦理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工程專案
  管理及舊酒類試驗所拆除工程等業務,
  計列12,000千元(含資本門5,000千元)
  。
2.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計列17,955千元
 。
(1)鼓勵文創核心創作者與獨立工作者進駐
  文創聚落,結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發展主軸擴大聚落效應,計列17,055
  千元。
(2)補助民間提供空間供文創事業使用,計
  列900千元(含資本門314千元)。
80,801,000 70,961,000 9,840,000 13.87%
0200 業務費 56,784,000 49,784,000 7,000,000 14.06%
0202 水電費 713,000 713,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32,295,000 32,29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000 367,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2,891,000 15,891,000 7,000,000 44.05%
0291 國內旅費 228,000 228,000 0 0.00%
0294 運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 50,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6,362,000 1,362,000 5,000,000 367.11%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5,00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362,000 1,362,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7,655,000 19,815,000 -2,160,000 -10.9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055,000 12,627,000 3,428,000 27.15%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1,600,000 7,188,000 -5,588,000 -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