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2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4,844,000 元()
計畫內容
1.以獎補助機制挹注於核心內容並促成跨界整合及加值應  用。 2.發展中介服務體系,籌備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 3.以雙軌資金挹注,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4.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開創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 5.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及文化實驗室規劃建構。 6.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 7.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 8.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以「雙軌資金」與「通  路打造」厚實文化經濟基礎。 2.提供多元政策輔助工具,推動兼顧產業、市場及文化多  樣性的扶植措施。 3.籌備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發揮研發調查、多元資金統  籌、拓展通路、人才培育、進行國際連結等功能,翻轉  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 4.拓展臺灣文化產業全球市場,協助文創業者、文創品牌  或微型、新創事業拓展國際通路。 5.強化文創園區產業育成與扶植能量,展現地方文化特色  。 6.辦理「文化實驗室」,支持文化多元與創新、鼓勵青年  及新銳創意工作者、完備藝術支持體系、加速文化與科  技整合運用,並結合周邊形成首都創意產業及藝文聚落  。 7.以在地文化支援臺灣品牌拓展,形塑國家品牌形象。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產業集聚效應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70,9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強化產業育成、扶
 植功能及與在地文化特色之結合,計列50,8
 46千元。
(1)園區綜合業務,辦理各園區綜合業務及
  基本行政維持經費等,計列5,738千元(
  含資本門1,000千元)。
(2)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促參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舊酒類試驗所
  保全、北側綠地清潔及設備維護等,計
  列28,500千元。
(3)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5,700千元。
(4)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6,580千元。
(5)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園區委外
  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相關活動等業
  務,計列4,328千元(含資本門362千元
  )。
2.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計列20,115千元
 。
(1)鼓勵文創核心創作者及獨立工作者進駐
  文創聚落,結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發展主軸擴大聚落效應,計列18,127
  千元。
(2)補助民間提供空間供文創事業使用,計
  列1,988千元(含資本門500千元)。
70,961,000 179,637,000 -108,676,000 -60.50%
0200 業務費 49,784,000 119,291,000 -69,507,000 -58.27%
0202 水電費 713,000 720,000 -7,000 -0.97%
0203 通訊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32,295,000 32,29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000 367,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5,891,000 85,391,000 -69,500,000 -81.39%
0291 國內旅費 228,000 228,000 0 0.00%
0294 運費 120,000 12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 50,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362,000 31,500,000 -30,138,000 -95.68%
0319 雜項設備費 1,362,000 1,000,000 362,000 36.20%
0400 獎補助費 19,815,000 28,846,000 -9,031,000 -31.31%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627,000 20,558,000 -7,931,000 -38.58%
0476 其他補助及捐助 7,188,000 8,288,000 -1,100,000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