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38,79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培育在地文化人才與藝文團體,並活化應用社造藝文相
關成果,輔導原住民文化藝術創作及行銷,扶植新住民
建立其文化主體性。
2.擴大民間共同參與,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促進
都會退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並鼓勵第二部門共同協力
,增進城鄉相互合作機會及第二部門回饋機制。
3.輔導縣市發展在地知識教材教案,並擴大引入民間團體
組成同好聯盟、議題社群或社造家族,推動審議式民主
促進民間活力自主解決在地問題。
4.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輔導、人才培
育、行銷推廣計畫。
5.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組織交流合作,提升國
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6.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辦理
新北表演中心計畫;推動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
務。
7.辦理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
8.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計畫宣導。
9.辦理衛武營廳舍維運與復舊。
預期成果
1.擴大在地文化之紀錄與連結、促進原住民文化保存、培
養社區民眾認識及尊重新住民文化,以推動多樣文化之
認同並進行活化再運用。
2.增強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鼓勵都會退休人力投入
社造工作,並普及國人藝文活動之參與權利,加深企業
社會責任,擴大全民關心公共事務。
3.強化行政部門動能,建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各層級
輔導培力措施,擴大社造參與深度及廣度。
4.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與國際專業社群合作交流,拓展文化外交。
5.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與政策輔導,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
,落實文化近用權,連結大眾與土地之記憶。
6.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7.活化臺北機廠為國家鐵道博物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
| 06 | 衛武營廳舍維運與復舊 | 本計畫係辦理衛武營既有廳舍維運與復舊,共 需經費17,5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清潔、保全與安全管理、水電、通訊等 基本維護業務,計列8,365千元。 2.辦理復舊、清理等業務,計列8,500千元。 3.辦理設備租賃、稅捐及規費、辦公物品、機 電耗材、車輛、房屋建築養護費等業務,計 列603千元(含資本門280千元)。 4.辦理辦公房舍保險及園區內公共意外責任保 險等相關保險,計列88千元。 |
17,556,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7,276,000 | ||||
| 0202 | 水電費 | 900,000 | ||||
| 0203 | 通訊費 | 380,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220,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100,000 | ||||
| 0221 | 稅捐及規費 | 22,000 | ||||
| 0231 | 保險費 | 88,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72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0,000 | ||||
| 0271 | 物品 | 107,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3,465,000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50,000 | ||||
| 0283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50,000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44,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0,000 | ||||
| 0294 | 運費 | 1,000,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280,000 | ||||
| 0306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20,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