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8-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1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38,79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培育在地文化人才與藝文團體,並活化應用社造藝文相  關成果,輔導原住民文化藝術創作及行銷,扶植新住民  建立其文化主體性。 2.擴大民間共同參與,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促進  都會退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並鼓勵第二部門共同協力  ,增進城鄉相互合作機會及第二部門回饋機制。 3.輔導縣市發展在地知識教材教案,並擴大引入民間團體  組成同好聯盟、議題社群或社造家族,推動審議式民主  促進民間活力自主解決在地問題。 4.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輔導、人才培  育、行銷推廣計畫。 5.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組織交流合作,提升國  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6.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辦理  新北表演中心計畫;推動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  務。 7.辦理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 8.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計畫宣導。 9.辦理衛武營廳舍維運與復舊。
預期成果
1.擴大在地文化之紀錄與連結、促進原住民文化保存、培  養社區民眾認識及尊重新住民文化,以推動多樣文化之  認同並進行活化再運用。 2.增強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鼓勵都會退休人力投入  社造工作,並普及國人藝文活動之參與權利,加深企業  社會責任,擴大全民關心公共事務。 3.強化行政部門動能,建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各層級  輔導培力措施,擴大社造參與深度及廣度。 4.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與國際專業社群合作交流,拓展文化外交。 5.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與政策輔導,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  ,落實文化近用權,連結大眾與土地之記憶。 6.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7.活化臺北機廠為國家鐵道博物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博物館事業推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33,5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
 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總經費2,374,044
 千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106至107年
 已編列611,62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
 315,165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9,270千元,
 係辦理博物館邁向國際推動計畫,推動國際
 合作在地化,輔導或串聯博物館事業海外移
 展或文化合作、交流與行銷活動,推展博物
 館國際能見度。
2.發展博物館事業、健全博物館環境、訪視與
 輔導博物館營運、推動博物館法定業務等各
 項行政費用(含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諮詢評選
 會議、辦理審查,差旅、租車、稿費、印刷
 、運費等);舉辦博物館專業社群之國際研
 討會或相關推廣活動,計列992千元。
3.強化國際參與,參加國際博物館協會及相關
 專業社群之國際會議,計列190千元。
4.落實文化近用權,辦理原住民及民俗文物之
 保存研究或展覽;培植博物館事業發展環境
 ,辦理專業人員培訓相關課程;深化參與國
 際專業組織或社群、鼓勵國際交流,行銷我
 國博物館品牌等工作,計列23,078千元(含
 資本門81千元)。
33,530,000 61,946,000 -28,416,000 -45.87%
0200 業務費 9,742,000 28,756,000 -19,014,000 -66.12%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 50,000 -30,000 -6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252,000 4,252,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000 711,000 -161,000 -22.64%
0251 委辦費 2,300,000 18,545,000 -16,245,000 -87.60%
0271 物品 500,000 50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750,000 3,860,000 -2,110,000 -54.66%
0291 國內旅費 60,000 250,000 -190,000 -76.00%
0293 國外旅費 190,000 278,000 -88,000 -31.65%
0294 運費 20,000 110,000 -90,000 -81.82%
0295 短程車資 100,000 200,000 -100,000 -5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81,000 5,090,000 -5,009,000 -98.41%
0321 權利 81,000 190,000 -109,000 -57.37%
0400 獎補助費 23,707,000 28,100,000 -4,393,000 -15.63%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620,000 2,900,000 -280,000 -9.66%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500,000 5,500,000 0 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800,000 800,000 0 0.00%
0432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500,000 4,000,000 -1,500,000 -37.5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787,000 12,900,000 -2,113,000 -16.38%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1,500,000 2,000,000 -500,000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