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7-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7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90,202,000 元()
計畫內容
1.培育在地文化人才與藝文團體,並活化應用社造藝文相  關成果,輔導原住民文化藝術創作及行銷,扶植新住民  建立其文化主體性。 2.擴大民間共同參與,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促進  都會退休人口參與社造工作,並鼓勵第二部門共同協力  ,增進城鄉相互合作機會及第二部門回饋機制。 3.輔導縣市發展在地知識教材教案,並擴大引入民間團體  組成同好聯盟、議題社群或社造家族,推動審議式民主  促進民間活力自主解決在地問題。 4.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輔導、人才培  育、行銷推廣計畫。 5.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組織交流合作,提升國  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6.辦理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 7.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辦理  新北市板橋區新板特區特專三文化設施計畫;推動促進  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8.補助臺南市政府推動辦理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 9.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擴大在地文化之紀錄與連結、促進原住民文化保存、培  養社區民眾認識及尊重新住民文化,以推動多樣文化之  認同並進行活化再運用。 2.增強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鼓勵都會退休人力投入  社造工作,並普及國人藝文活動之參與權利,加深企業  社會責任,擴大全民關心公共事務。 3.強化行政部門動能,建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各層級  輔導培力措施,擴大社造參與深度及廣度。 4.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與國際專業社群合作交流,拓展文化外交。 5.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與政策輔導,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  ,落實文化近用權,連結大眾與土地之記憶。 6.活化臺北機廠為國家鐵道博物館。 7.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 本計畫共需經費357,525千元,其內容如下:
1.邀請學者專家及文化機關(構)人員審查、
 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等,計
 列230千元。
2.辦理文化設施相關調查研究,推動促進民間
 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計列580千元。
3.辦理新北市板橋區新板特區特專三文化設施
 規劃設計,土地管理維護及清潔費、行政庶
 務費及委託規劃費等,計列1,000千元。
4.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奉行政院105年8月30
 日院臺文字第1050035720號函核定,計畫總
 經費1,927,817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802
 ,974千元,分年辦理,105至106年已編列43
 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355,715千元,係辦
 理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等項目(資本門)。
357,525,000 407,408,000 -49,883,000 -12.24%
0200 業務費 1,810,000 7,408,000 -5,598,000 -75.57%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8,000 120,000 -12,000 -10.00%
0271 物品 45,000 50,000 -5,000 -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580,000 645,000 935,000 144.96%
0291 國內旅費 45,000 50,000 -5,000 -10.00%
0295 短程車資 32,000 35,000 -3,000 -8.57%
0400 獎補助費 355,715,000 400,000,000 -44,285,000 -11.07%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55,715,000 400,000,000 -44,285,000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