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5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35,299,000 元()
計畫內容
1.鼓勵民眾共同記錄社區的歷史、故事、記憶,發展地方  知識學習連結網絡。 2.推廣社區族群母語、公民審議及促進城鄉社區合作。 3.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及社造青銀合創方案,輔導青年  駐點,堅壯社區組織。 4.推動博物館、地方文化館及地方文化協力發展計畫,中  央與地方協力輔導公私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並以博  物館系統及在地知識網絡發展地方文化。 5.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輔導、人才培  訓、行銷與博物館近用及能量提升計畫。 6.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組織交流合作,提高國  際能見度。 7.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辦理  新北表演中心計畫;推動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  務。 8.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市美術館興建計畫。 9.輔助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 10.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擴大建立在地知識學習網絡,促進多樣文化之認同及活  化再運用。 2.以族群母語保存生活文化內涵、強化民眾參與公共事務  ,建立互助共好社會價值。 3.引入青年創意及活力,並結合退休人力投入社造、村落  工作,促進社區永續發展。 4.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發展地  方文化,厚植文化力;連結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整  合平臺為地方知識中心,強化地方文化軟體資源挹注及  文化參與能量。 5.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與國際專業社群合作交流,拓展文化外交。 6.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與政策輔導,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  ,落實文化近用權,連結大眾與土地之記憶。 7.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8.輔助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發展並促進專業功能發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2 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 本計畫共需經費407,408千元,其內容如下:
1.邀請學者專家及文化機關(構)人員審查、
 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等,計
 列255千元。
2.辦理文化設施相關調查研究,推動促進民間
 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計列645千元。
3.委託新北市政府代辦新北表演中心推動計畫
 ,計列6,508千元。
4.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
 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計列400,000千元(
 資本門)。
407,408,000 51,000,000 356,408,000 698.84%
0200 業務費 7,408,000 1,000,000 6,408,000 640.8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000 120,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6,508,000
0271 物品 50,000 5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45,000 745,000 -100,000 -13.42%
0291 國內旅費 50,000 50,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35,000 35,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400,000,000 50,000,000 350,000,000 7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00,000,000 50,000,000 350,000,000 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