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9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7,96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文書、檔案、採購、出納、車輛及財物等一般庶務  之管理及養護。劇場、展場與辦公廳舍之消防及機電設  施安全等管理維護。 2.辦理資訊系統之維護、汰換老舊電腦設備,推展業務電  腦化,提升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 3.視覺藝術教育展覽及研究等計畫。 4.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 5.藝術教育推廣研習班計畫。 6.辦理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7.出版美育雙月刊、國際藝教學刊等。 8.圖書室及志工服務管理等。 9.南海劇場服務及表演藝術展演活動等計畫。 10.全國學生創意戲劇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等活動。 11.藝術教育資訊、終身學習及臺灣藝術教育網維護管理   等計畫。
預期成果
1.配合各業務單位之所需,適時提供行政支援,讓業務順  利推展,提升行政效能,使各單位預定之計畫皆能按預  期進度完成。 2.致力藝術教育之輔導與推廣,以提升臺灣藝術學習環境  、強化藝術教育資源整合、鼓勵藝術教育發展及增進學  校藝術師資教學知能。 3.推廣各類不同型態藝術之教育活動,並強化學校與社會  藝術教育關係之連結。 4.配合學校藝術教育之推廣宣導,增進學校與社區、專業  藝術領域之交流互動,加強國內外藝術教育交流,以協  助學校藝術教育的提升與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項計需經費13,1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及處理公務所需郵電通訊
 、水電等費用2,581千元。
2.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及影印機租金、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之法律顧問及講座鐘點費等
 經費270千元。
3.稅捐及規費64千元:公務車輛燃料費7千元
 、牌照稅12千元及其他規費45千元等。
4.保險費69千元:公務車輛強制險與第三人責
 任險36千元、公有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險及
 辦公廳舍之火災保險費33千元等。
5.物品427千元:購置事務用消耗品306千元、
 非消耗品64千元及車輛所需油料費57千元等
 經費。
6.處理公務所需專業服務及事務費等8,381千
 元,包括:
(1)辦理業務行銷與業務接待、聯絡記者與
  國會、與民有約、印刷、保全、清潔、
  環境綠化、建築物與消防設施安全檢查
  申報、報費、中英文簡介、年終工作檢
  討與慰勞志工餐敘、停車及協助行政事
  務(財物管理、檔案管理、會計帳務及
  綜合業務)等所需專業服務及事務費7,6
  85千元。
(2)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導入所需經費550
  千元。
(3)辦理民眾滿意度調查等經費80千元。
(4)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按預算員額每人
  每年2,000元,計56千元。
(5)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10千元。
7.房屋建築修繕348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等養護費550千元。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4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9千元,其中:
<1>汽車滿2年未滿4年1輛,每輛每年25千
  元,計25千元。
<2>公務用機車2輛,每輛每年2千元,計4
  千元。
(2)辦公器具養護費25千元:按預算員額每
  人每年1,048元。
10.國內旅費、公務用品搬運費、短程洽公所
  需車資等經費56千元。
11.特別費98千元:按規定標準編列首長特別
  費。
12.辦理南海書院廳舍整修、空調及事務等設
  備汰換250千元。
1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計48千元。
13,196,000 49,028,000 -35,832,000 -73.08%
2000 業務費 12,89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6,000
2006 水電費 2,081,000
2009 通訊費 44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8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64,000
2027 保險費 69,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2,02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4,000
2051 物品 42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36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8,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50,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
2081 運費 14,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
2093 特別費 9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0,000
4000 獎補助費 4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