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76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76,40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美感教育第三期五年計畫及藝術教育;獎勵優良教師 活動;推動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教師資格檢定、課 程審認;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及進修事宜等。  
預期成果
活化美感與藝術教育活動及提升教師素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5 教師專業發展 本項計需經費383,471千元,其內容如下: 
1.健全教師專業發展功能等經費211,405千元,
 包括:
 (1)辦理教師法及教師專業發展計畫等法制研
   修、業務研究與實驗、教育團體相關業務
   研討及活動等經費11,719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等相關
   經費146,886千元(含12年國教經費144,05
   0千元與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836千元
   )。
 (3)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專業精進與支持系統
   實施計畫經費17,300千元(12年國教經費
   )。
 (4)維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經費8,5
   00千元。
 (5)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之規劃
   及推動相關經費(含離島及原住民族地區
   、偏遠及特殊地區)25,000千元(含原住
   民族教育經費4,000千元及12年國教經費21
   ,000千元)。
 (6)認可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之審查經費2,000
   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作業經費172,06
 6千元,包括:
 (1)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師有效教學增
   能專案計畫等經費24,293千元(12年國教
   經費)。
 (2)因應十二年國教,師資培育之大學、直轄
   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教師在職進修活動(含
   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置專業進修學院、師資
   培育之大學開設學分班)等經費90,654千
   元(12年國教經費)。
 (3)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經行政院111年7月1
   5日院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核定,總經
   費8,385,611千元,係由本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及國家教育研
   究院分5年辦理,其中本部負擔1,454,647
   千元,111至113年度已編列830,822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309,992千元,本科
   目編列辦理在職教師專業發展部分,包括
   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民族教育次專
   長增能學分班、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
   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計畫等經
   費24,520千元。
 (4)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
   經費24,000千元。
 (5)師資培育之大學推動跨域扎根計畫經費8,5
   99千元。
383,471,000 386,750,000 -3,279,000 -0.85%
2000 業務費 203,920,000 206,304,000 -2,384,000 -1.16%
2009 通訊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000 600,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195,916,000 195,377,000 539,000 0.28%
2054 一般事務費 7,104,000 10,027,000 -2,923,000 -29.15%
4000 獎補助費 179,551,000 180,446,000 -895,000 -0.5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9,047,000 52,047,000 -3,000,000 -5.76%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2,036,000 69,036,000 -7,000,000 -10.14%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7,310,000 49,310,000 8,000,000 16.2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658,000 8,553,000 1,105,000 12.92%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00,000 1,5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