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75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00,50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美感教育第三期五年計畫及藝術教育;獎勵優良教師 活動;推動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教師資格檢定、課 程審認;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及進修事宜等。
預期成果
活化美感與藝術教育活動及提升教師素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5 教師專業發展 本項計需經費386,750千元,其內容如下:
1.健全教師專業發展功能等經費221,480千元
 ,包括:
(1)辦理教師法及教師專業發展計畫等法制
  研修、業務研究與實驗、教育團體相關
  業務研討及活動等經費10,165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等相
  關經費157,965千元(含12年國教經費15
  6,175千元與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72
  5千元)。
(3)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專業精進與支持系
  統實施計畫經費17,850千元(12年國教
  經費)。
(4)維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經費8
  ,500千元。
(5)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地方教育輔導之規
  劃及推動相關經費(含離島及原住民族
  地區、偏遠及特殊地區)25,000千元(
  含原住民族教育經費4,000千元及12年國
  教經費21,000千元)。
(6)認可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之審查經費2
  ,000千元。
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作業經費165,
 270千元,包括:
(1)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師有效教學
  增能專案計畫等經費29,897千元(含12
  年國教經費28,900千元)。
(2)因應十二年國教,師資培育之大學、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教師在職進修活動
  (含師資培育之大學設置專業進修學院
  、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學分班)等經費7
  8,254千元(12年國教經費)。
(3)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經行政院111年7
  月15日院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核定
  ,總經費8,385,611千元,係由本部、國
  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及
  國家教育研究院分5年辦理,其中本部負
  擔1,454,647千元,111至112年度已編列
  520,10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11
  ,270千元,本科目編列辦理在職教師專
  業發展部分,包括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
  分班、民族教育次專長增能學分班、原
  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
  元文化教育課程計畫等經費24,520千元
  。
(4)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
  畫經費24,000千元。
(5)師資培育之大學推動跨域扎根計畫經費8
  ,599千元。
386,750,000 387,750,000 -1,000,000 -0.26%
2000 業務費 206,304,000 207,304,000 -1,000,000 -0.48%
2009 通訊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00,000
2039 委辦費 195,377,000 196,377,000 -1,000,000 -0.51%
2054 一般事務費 10,027,000 10,627,000 -600,000 -5.65%
4000 獎補助費 180,446,000 180,446,000 0 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2,047,000 52,047,000 0 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9,036,000 69,036,000 0 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9,310,000 49,310,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8,553,000 8,553,000 0 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00,000 1,5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