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8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024,46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私立學校師資、儀器、設備獎助,與補助興建教學建 築貸款利息、學生就學減免、就學貸款利息、私立學校教 職員退撫經費及保險費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獎補助核配機制,引導學校提升整體教學品質,建  立技職學校務實致用特色。 2.落實獎補助款經費績效考評,健全內外部監控機制。 3.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期間的經濟負  擔。 4.扶助私立學校健全發展,落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5.維護私立學校學生安全,協助私立學校發展,建構全民  國防教育及精神動員,安定私立學校教官與護理教師生  活及增進本職學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9 輔導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整體發展 本項計需經費289,21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輔導海外臺灣學校整體發展經費118,360千
 元,係依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規定
 ,補助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
 隆坡臺灣學校、檳吉臺灣學校、印尼雅加達
 臺灣學校及泗水臺灣學校等校教學設備、活
 動、補充教材、學生學費、獎助學金及團體
 保險等經費,包括:
(1)輔導與補助海外臺灣學校電腦資訊器材
  、教學圖書儀器設備與輔導改善教學環
  境及校舍修繕等經費59,815千元。
(2)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加強校務營運及辦理
  華語文教學、校內外師生教學、文化參
  訪營或研習活動等經費25,599千元。
(3)提供海外臺灣學校教師補充教材及學生
  課外刊物經費243千元。
(4)補助海外臺灣學校校長及教師考核獎勵
  經費10,000千元。
(5)辦理海外臺灣學校教育替代役專案經費7
  20千元。
(6)補助海外臺灣學校學生學費、獎助學金
  及團體保險經費21,233千元。
(7)補助海外臺灣學校辦理董事長、校長及
  家長會長聯席會議經費750千元。
2.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整體發展所需經費17
 0,856千元,包括:
(1)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軟體設備、教
  材、圖書等經費15,000千元。
(2)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教師進修、研習
  相關事宜經費等1,856千元。
(3)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生返臺參加
  研習營及辦理學生研習營經費12,000千
  元。
(4)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團體保險經
  費1,000千元。
(5)補助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學費141,000
  千元。
289,216,000 239,216,000 50,000,000 20.90%
0200 業務費 7,829,000 769,000 7,060,000 918.08%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0 40,000 60,000 150.00%
0251 委辦費 7,0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20,000 42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9,000 9,000 0 0.00%
0294 運費 300,000 300,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281,387,000 238,447,000 42,940,000 18.01%
0438 對私校之獎助 118,154,000 78,214,000 39,940,000 51.07%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163,233,000 160,233,000 3,000,000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