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8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024,46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私立學校師資、儀器、設備獎助,與補助興建教學建 築貸款利息、學生就學減免、就學貸款利息、私立學校教 職員退撫經費及保險費等工作。
預期成果
1.透過獎補助核配機制,引導學校提升整體教學品質,建  立技職學校務實致用特色。 2.落實獎補助款經費績效考評,健全內外部監控機制。 3.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期間的經濟負  擔。 4.扶助私立學校健全發展,落實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5.維護私立學校學生安全,協助私立學校發展,建構全民  國防教育及精神動員,安定私立學校教官與護理教師生  活及增進本職學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助學金補助 本項計需經費7,883,04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助
 學金及研究生獎助學金2,041,961千元(高
 等教育司),包括:
(1)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1,693
  ,454千元,其中:
<1>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20,000千元。
<2>現役軍人子女就學優待200千元。
<3>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學雜費減免1,0
  98,000千元。
<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
  免351,254千元。
<5>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173,000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6>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雜費減
  免51,000千元。
(2)辦理相關業務座談會議及講習747千元。
(3)補助私立大學校院生活助學金計100,800
  千元。
(4)補助私立大學校院研究生獎助學金200,0
  00千元。
(5)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含五專前3
  年)免學費方案46,960千元(12年國教
  經費)。
2.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經費
 及助學金5,841,087千元(技術及職業教育
 司),包括:
(1)補助學生學雜費減免3,975,047千元,其
  中:
<1>軍公教遺族子女公費38,881千元。
<2>現役軍人子女就學優待1,892千元。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
  免1,795,808千元。
<4>身心障礙學生學雜費減免804,300千元
  。
<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765,500
  千元。
<6>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425,500千元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雜費減
  免53,166千元。
<8>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學生生活助學金90,
  000千元。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含五專前3
  年)免學費方案編列1,866,040千元(12
  年國教經費)。
7,883,048,000 7,883,048,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747,000 747,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747,000 747,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7,882,301,000 7,882,301,000 0 0.00%
0441 對學生之獎助 7,882,301,000 7,882,30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