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4,96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接管非公用財產與各機關移交房地、未登記土地清
理登記、抵稅實物案件、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
國有土地房屋清查勘測分割及後續暨國有財產產籍異動
管理等業務。
2.為確保國有財產權益,將之納入有效管理;並配合國家
政策及產業發展需要,以及促進土地有效利用,適時釋
出國有財產,積極辦理占用地排除、逕予出租、標放租
、委託管理、讓標售、估價、作價投資、贈與、代估代
售、交換、放領及繳納各項稅捐等作業。
3.加強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
更新等業務。
4.辦理國有財產撥用借用案件等業務。
5.實施國有財產業務電腦化作業。
預期成果
1.預計完成接管各機關移交房地1,380筆、未登記地清理2
,665筆、接管抵稅實物案125筆、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
產85筆、租購案件勘(清)查及分割60,000筆及非公用
財產產籍管理760,000筆。
2.預計完成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1,897公頃、國有
財產委託管理及綠美化215筆、國有非公用財產出租109
,402件、國有非公用財產出售905件、代估代售案件12
筆(棟)、非公用財產贈與寺廟教堂2件、國有、私有
土地交換案件18件及國有財產估價1,200件。
3.預計完成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或合作改良利用6件、委
託經營26件及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9件,以配合政策需
要,促進土地利用,按預定工作計畫進行各項業務工作
。
4.預計完成國有財產撥用1,260筆。
5.完成軟硬體設備維護等業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3 | 國有財產改良利用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 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更新等業務,計列經費 591千元,項目如下: 1.勘選閒置之國有土地辦理改良利用,計需經 費60千元,包括: (1)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規劃業務所需文 件印製、業務聯繫及業務簡報等經費36 千元。 (2)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使用 分區證明等規費10千元。 (3)赴現場勘查及開會等旅費14千元。 2.辦理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地方政府或適當機 構經營,收取訂約權利金及經營權利金,計 需經費136千元,包括: (1)為加強督促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受託經 營國有非公用財產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郵資、電話、印製表件、查核業務表報 及與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間業務聯繫等 經費88千元。 (2)辦理委託經營業務接洽公務與開會等所 需旅費48千元。 3.辦理委託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 行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平面式收費臨時 停車場,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國有 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計需經費164千元 ,包括: (1)辦理合作及委託改良利用業務所需文具 紙張、印製表件、查核業務表報、座談 會,及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間業 務聯繫等經費30千元。 (2)申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 分區證明及土地複丈等規費50千元。 (3)赴現場勘查、接洽公務及開會等所需旅 費24千元。 (4)印刷及召開座談會等經費60千元。 4.辦理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業務,計需經費23 1千元,包括: (1)辦理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所需 文具紙張、印刷、郵資、電話、業務聯 繫、公告及召開座談會等相關經費159千 元。 (2)赴現場勘查、接洽公務及開會等所需旅 費72千元。 |
591,000 | 591,000 | 0 | 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91,000 | 591,000 | 0 | 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8,000 | 38,000 | 0 | 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60,000 | 60,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82,000 | 82,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53,000 | 253,000 | 0 | 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58,000 | 158,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