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6,439,000 元()
計畫內容
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提高國庫資金運用成效,以 健全國庫管理;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確保庫款支付安 全,提升服務品質;強化債務管理,健全各級政府財政; 協助改善地方財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強化公股管理, 維護國庫權益;強化菸酒市場產銷機制,提升菸酒業務管 理效能;國庫業務資訊應用環境、服務及資通安全之策略 規劃、執行、推動與管理;檢討公益彩券發行管理法制, 宣導公益彩券核心價值。
預期成果
1.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 2.靈活國庫調度管理,充分支應政務所需。 3.辦理中央政府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1)嚴密預算管制,確保庫款支付安全。   (2)推動支付管制資料電腦自動化處理機制,以提升支     付作業效能,達節能減碳與文書減量等目標。   (3)精進集中支付作業方式,以提升服務品質,落實政     府電子化政策,確保與提升國庫集中支付安全、效     率、效能及服務。 4.依據公共債務法規,按月監管各級政府舉借狀況,以落  實對公共債務之監督管理。 5.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公債及國庫券,促進資本市場發  展。並透過債務基金償還中央政府到期債務,以調整債  務結構,平衡代際負擔。 6.提升地方財政適足性及自主性,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  。   7.持續進行公股股權管理業務,以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  治理及風險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增進國庫權益。 8.強化菸酒管理效能,提升國內產製水平。   (1)健全菸酒市場秩序,加強菸酒法令之宣導推廣。   (2)強化菸酒查緝機制,保障合法業者權益。   (3)賡續辦理優質酒類認證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   (4)執行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強化酒品衛生。 9.推動國庫資訊系統現代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強  化庫政資訊管理功能。 10.促進公益彩券發行管理之合理化,提升公益彩券形象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7 私劣菸品查緝作業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菸品健康福利捐撥供中央(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
三總隊、財政部關務署及國庫署)及地方查緝
機關辦理私劣菸品查緝相關事宜所需經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96千元:培訓緝私犬人員至國內
 訓練單位教育費用。
2.通訊費1,275千元:
(1)辦理菸品稽查等業務,加強與各查緝單
  位、法院等相關單位業務聯繫及寄發違
  章案件處分書所需之公務電話聯繫、郵
  件傳遞及網路通訊等費用1,215千元。
(2)電話費60千元:0800受方付費全區檢舉
  專線電話通話費。
3.資訊服務費6,484千元:
(1)菸酒管理資訊系統維護4,484千元。(菸
  品分攤部分)
(2)菸酒管理系統異地備援服務2,000千元。
  (菸品分攤部分)
4.其他業務租金3,175千元:
(1)緝獲私劣菸品倉儲及運送緝菸犬車輛等
  租賃費用1,700千元。
(2)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所需偵蒐器材及車輛
  等租賃費用545千元。
(3)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所需之辦公室專用事
  務機器等租賃費用930千元。
5.稅捐及規費23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
 牌照稅及燃料費。
6.保險費32千元: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所需保險
 費。
7.兼職費36千元:依據「中央菸酒稽查及取締
 督導小組設置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
 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支付中央菸酒稽
 查及取締督導小組委員6人兼職費。(菸品分
 攤部分)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86千元:分區辦理菸品
 辨識、查緝教育訓練講師鐘點費,及通譯鐘
 點費等。
9.物品3,277千元:
(1)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相關耗材及查緝
  相關用品等1,230千元。
(2)辦理查緝走私菸品所需刑事資料處理、
  拍照、蒐證、錄音及錄影等材料費700千
  元。
(3)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
  等費用220千元。
(4)培訓菸品緝私犬所需訓練物品、營養保
  健、清潔消毒及飼料等費用626千元。
(5)辦理入境旅客查緝私菸及查驗貨櫃所需
  文具、紙張等費用362千元。
(6)查緝特殊用途車輛油料費139千元:查緝
  菸品部分全年度計需汽油5,400公升,每
  公升以25.7元編列。
10.一般事務費61,102千元:
(1)宣導經費3,000千元:透過電視、電台及
  報章雜誌等媒體廣告及印刷品、宣導品
  、廣告看版等費用,適時宣導俾益菸品
  查緝業務之推展。
(2)舉辦公聽會、座談會、菸品稽查研討、
  教育訓練等各項會議所需餐點、場地及
  雜費等1,283千元。
(3)偵辦私劣菸品案件情報諮詢及相關工作
  費用等540千元。
(4)為宣導民眾拒絕購買私劣菸品及加強預
  防走私情資來源及布置管道等,購置預
  防走私犯罪宣導品予一般民眾及貨櫃場
  (站)相關業者等所需經費550千元。
(5)培訓菸品緝私犬執行及訓練用特殊服裝
  、配備及犬隻健檢醫療等費用1,278千元
  。
(6)私劣菸品拍照、檢驗、鑑定等費用1,200
  千元。
(7)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基本及異動資料
  之建檔及更新、檔案管理及菸品業者清
  查作業等人力委外所需經費4,836千元。
(8)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計畫考核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績效優良予以獎勵所需經
  費11,400千元。(菸品分攤部分)
(9)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所需吊櫃及拆櫃費用
  等601千元。
(10)辦理私劣菸品銷燬處理費用等410千元
  。
(11)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
  法」規定應核發緝獲菸品之獎勵金36,0
  04千元。(查緝機關部分)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0千元:查緝特殊
  用途車輛所需養護費用。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0千元:培訓菸品
  緝私犬舊有訓練設施等維修費用。
13.國內旅費3,373千元:
(1)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查察菸品市價
  業務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2)督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菸品查緝業務
  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3)不定期稽查抽檢菸品製造業者及進口業
  者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4)出席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菸品稽查
  業務會議所需差旅費200千元。
(5)中央支援地方政府查緝私劣菸品任務編
  組督導及支援地方政府辦理菸品稽查業
  務所需差旅費300千元。
(6)辦理私劣菸品刑事偵查案件所需差旅費9
  09千元。
(7)辦理查緝私劣菸品差旅費1,364千元。
14.運費131千元:緝獲私劣菸品搬運費。
15.短程車資20千元: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業務
  所需短程車資。
1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9,890千元:
(1)硬體購置費4,976千元:
<1>網路交換器、網路儲存及負載平衡器
  等相關設備費1,476千元。
<2>伺服器及相關儲存設備等經費1,600千
  元。
<3>NetApp硬碟擴充櫃相關設備費1,900千
  元。
(2)軟體購置費1,914千元:
<1>Oracle資料庫版權購置664千元。(菸
  品分攤部分)
<2>NetApp系統軟體購置1,250千元。
(3)系統開發費3,000千元:菸酒管理系統增
  修。(菸品分攤部分)
17.雜項設備280千元:節能隔熱百葉窗。
18.對地方政府之特定補助164,700千元:依「
  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
  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之比例權
  數分配予各地方政府,分配情形為:
(1)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82,071千元。
(2)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78,021千元。
(3)對福建省各縣市之補助4,608千元。
19.獎勵及慰問20,100千元:依據「檢舉或查
  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
  獲菸品之獎勵金。(檢舉人部分)
274,500,000
0200 業務費 79,530,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96,000
0203 通訊費 1,275,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484,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3,175,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3,000
0231 保險費 32,000
0241 兼職費 36,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6,000
0271 物品 3,27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1,102,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0,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000
0291 國內旅費 3,373,000
0294 運費 131,000
0295 短程車資 2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0,17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9,890,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80,000
0400 獎補助費 184,800,000
0403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82,071,000
0410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78,021,000
0429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4,608,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0,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