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3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7,464,000 元()
計畫內容
1.犯罪資料及指紋分析電腦化。 2.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3.爆炸物案件現場採證與蒐證工作訓練。 4.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5.強化通訊監察設施業務。 6.充實刑事警察設備。
預期成果
1.提升斷絕毒品供給成效,年度目標值6,885人。 2.阻絕詐欺犯罪源頭,年度目標值55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本計畫係辦理國際犯罪情報蒐集、傳遞及運用
,偵辦國內重大涉外案件並協助國際刑警組織
會員國各種調查事項,並加強國際刑警聯繫、
合作,以維護社會治安所需經費11,053千元,
包括:
1.邀請協助緝捕國外逃犯有功國家警察首長訪
 華暨接待外國來訪警察、情治單位外賓及情
 治單位聯繫接待費1,681千元。
2.派駐外刑事聯絡官偵辦佈建、偵防涉外案件
 工作費及翻譯秘書經費3,600千元。
3.偵辦涉外案件工作人員旅費87千元。
4.參加跨國組織犯罪及恐怖主義國際會議旅費
 137千元、參加歐洲警察大會會議旅費144千
 元、參加亞太防制洗錢會議年會旅費57千元
 ,共計338千元。
5.警政高層首長出訪印尼、菲律賓及馬來西亞
 並視察聯絡官旅費291千元。
6.警政合作及打擊犯罪交流旅費294千元。
7.赴國外查緝押解人犯、偵辦跨國刑案及執行
 共同打擊犯罪派員等出國旅費1,675千元。
8.強化跨國打擊犯罪成效主動出擊赴國外洽談
 跨國合作、追緝外逃通緝犯及偵辦刑案派員
 等出國旅費2,504千元。
9.派駐美國等5處之聯絡官辦理返國調職及赴
 任人員所需機票費、裝費及搬運費等583千
 元。
11,053,000 8,059,000 2,994,000 37.15%
0200 業務費 11,053,000 8,059,000 2,994,000 37.15%
0279 一般事務費 5,324,000 4,456,000 868,000 19.48%
0291 國內旅費 87,000 87,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5,642,000 3,516,000 2,126,000 6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