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1,908,000 元()
計畫內容
加強教育訓練、提升應勤能力、精實武器裝備保養、支援 治安勤務、查緝走私、貨櫃安全業務、維護政府各機關、 首長駐衛安全勤務及保安警察勤務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員警各項訓練計畫,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及專業技能  ,迅速支援各種緊急任務,調派協助各縣市警察局執行  勤務,維護社會安寧。 2.推動反仿冒、保護智慧財產權、統合協調光碟廠聯合查  核工作及檢調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以快速有效執行查  緝仿冒盜版業務,降低我國侵權犯罪,進而提升我國國  際形象。 3.加強貨櫃安全檢查,提升貨櫃案件破獲率、進口貨櫃落  地檢查查獲率及貨櫃相關業者對安檢工作服務滿意度。 4.確保拱衛對象及中央機關、駐華使領館(邸)之安全。 5.辦理各派駐機關安全維護及協助執行國家公園、森林、  水資源、野生動物等各項國土環境資源及自然保育工作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貨櫃安全檢查業務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7,404千元
 ,包括:
(1)人事費2,736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1,80
  0千元,值班費936千元,共計2,736千元
  。
(2)業務費30,920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8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500千元,電費4,076千
  元,瓦斯及天然氣等300千元,共計4,
  876千元。
<3>辦理業務與各機關及所屬聯繫所需數
  據交換費及網路通訊費等1,485千元,
  郵資及電話費等1,257千元,共計2,74
  2千元。
<4>租用放置機動式檢查儀土地租金189千
  元,鳳岫營區土地租金152千元,共計
  341千元。
<5>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費及資安健診經
  費等440千元。
<6>租用視訊會議系統相關經費65千元。
<7>一大三中廳舍租金1,140千元。
<8>公務車輛牌照稅115千元,機動式檢查
  儀牌照稅15千元及公務車輛燃料使用
  費、檢驗費等138千元,無線電執照費
  、無線電機頻率使用費等34千元,共
  計302千元。
<9>公務車輛保險費240千元,機動式檢查
  儀保險費17千元,辦公大樓火險費30
  千元及機動式檢查儀儲置場所火險費3
  千元,共計290千元。
<10>辦理員警常年教育訓練、各種訓練班
  、警犬教育訓練等鐘點費630千元。
<11>文具紙張、碳粉、電池(含安檢組數
  位相機電池)及資訊軟體等800千元及
  購置一般事務器具等經費340千元,
  共計1,140千元。
<12>公務車輛油料費3,070千元及機動式
  檢查儀卡車油料費113千元,共計3,1
  83千元。
<13>檢查儀碘化鈉感測子6,048千元(每顆
  11萬2千元×54顆)。
<1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424千元,辦
  理員工文康活動費1,038千元及健康
  檢查費330千元,共計1,792千元。
<15>房屋建築修繕費235千元。
<16>辦公器具養護費300千元。
<17>公務車輛養護費1,198千元。
<18>機動式檢查儀維護費5,640千元。
<19>刑事、安檢、無線電及電話總機等器
  材維護費420千元。
<20>首長特別費130千元。
(3)獎補助費3,748千元:
<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補貼2,350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398千元。
2.辦理貨櫃追蹤安檢業務綜理總隊及各大中隊
 勤(業)務,策劃聯繫保防、警務、督訓、安
 檢等工作所需經費15,930千元,包括:
(1)人事費941千元:破案獎金及協辦偵破案
  件鼓勵士氣發給有功人員等獎金941千元
  。
(2)業務費4,044千元:
<1>員警服裝費2,110千元、安檢工作服1
  千元及警犬小組訓練服1千元,共計2,
  112千元。
<2>印製各種應勤簿冊、圖表及偵訊筆錄
  等經費80千元。
<3>安檢情報諮詢工作及會檢進口貨櫃之
  拆櫃、吊櫃、倉儲、延滯等經費及刑
  事辦案所需通聯費、租車費、醫療用
  品及警犬伙食等經費535千元。
<4>員警法紀風紀教育講習及常年訓練等
  所需經費80千元。
<5>辦理柔道、跆拳道及各類比賽所需經
  費80千元,泳起來活動訓練費24千元
  ,執行機動式檢查儀所需劑量臂章檢
  驗費、輻防人員體檢及教育訓練費等2
  16千元,共計320千元。
<6>查勤、查案、業務督導、公文檢查、
  人事查核、主計考核、出席各項會議
  、參加各項比賽及執行機動式檢查儀
  勤務旅費883千元。
<7>運送公物運費34千元。
(3)設備及投資10,945千元:
<1>總隊部消防管路設施整修工程590千元
  。
<2>第二大隊第一中隊辦公大樓耐震補強
  工程計畫3,200千元。
<3>購置偵辦刑事案件用可錄影式雙筒望
  遠鏡攝影機3台180千元,高畫質攝影
  機3台123千元,類單眼相機3台75千元
  ,單眼數位相機1台22千元,共計400
  千元。
<4>各安檢站裝置監視錄影音系統6套96千
  元。
<5>購置警犬隊手推式割草機1台15千元。
<6>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
  輛計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
  臺法字第1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
  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
  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
  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
  編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159,946千元,分別於「警務管理
  」科目項下編列3,462千元、「保安警
  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165千元、
  「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12
  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
  列12,180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
  科目項下編列5,019千元,其中本分支
  計畫編列汰換大型警備車1輛2,720千
  元及偵防車1輛600千元,共計3,320千
  元。
<7>汰購個人電腦3台57千元,購置高階伺
  服器1台300千元,共計357千元。
<8>貨櫃安全檢查資訊系統2,320千元。
<9>汰購第二大隊第二中隊步槍槍櫃1組50
  千元。
<10>汰購冷氣機10台308千元、電熱水器3
  台96千元、電視機3台45千元、直立
  式飲水機4台96千元、冰箱2台36千元
  及零星雜項設備16千元,共計597千
  元。
53,334,000
0100 人事費 3,677,000
0111 獎金 941,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2,736,000
0200 業務費 34,964,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8,000
0202 水電費 4,876,000
0203 通訊費 2,754,000
0211 土地租金 341,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493,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14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302,000
0231 保險費 29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30,000
0271 物品 10,371,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919,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5,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98,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060,000
0291 國內旅費 883,000
0294 運費 34,000
0299 特別費 13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0,945,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790,000
0304 機械設備費 511,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3,32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677,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647,000
0400 獎補助費 3,748,000
0454 差額補貼 2,35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39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