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1,908,000 元()
計畫內容
加強教育訓練、提升應勤能力、精實武器裝備保養、支援 治安勤務、查緝走私、貨櫃安全業務、維護政府各機關、 首長駐衛安全勤務及保安警察勤務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員警各項訓練計畫,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及專業技能  ,迅速支援各種緊急任務,調派協助各縣市警察局執行  勤務,維護社會安寧。 2.推動反仿冒、保護智慧財產權、統合協調光碟廠聯合查  核工作及檢調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以快速有效執行查  緝仿冒盜版業務,降低我國侵權犯罪,進而提升我國國  際形象。 3.加強貨櫃安全檢查,提升貨櫃案件破獲率、進口貨櫃落  地檢查查獲率及貨櫃相關業者對安檢工作服務滿意度。 4.確保拱衛對象及中央機關、駐華使領館(邸)之安全。 5.辦理各派駐機關安全維護及協助執行國家公園、森林、  水資源、野生動物等各項國土環境資源及自然保育工作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保一機動警力及訓練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02,947千
 元,包括:
(1)人事費4,379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3,05
  3千元,值班費1,326千元,共計4,379千
  元。
(2)業務費91,082千元:
<1>現職員警參加採購專業訓練及各項講
  習經費61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電話費、郵資等837千元
  。
<3>租用教育部學產用地37,238.49平方公
  尺租金51,193千元,七星農田水利會
  土地5.4平方公尺租金7千元,向私人
  租用大湳營區土地67,805.54平方公尺
  租金20,000千元,三峽營區土地3,069
  平方公尺租金100千元,共計71,300千
  元。
<4>資訊設備及資料庫委外維護費1,404千
  元。
<5>資安健診服務費176千元。
<6>租用視訊會議系統相關經費65千元。
<7>公務用所需之影印機租金1,270千元。
<8>公務車輛牌照稅217千元、燃料使用費
  137千元、檢驗費101千元,無線電機
  、無線電臺證照費、無線電機頻率使
  用費等346千元,共計801千元。
<9>公務車輛保險費1,240千元,辦公廳舍
  火險費40千元,共計1,280千元。
<10>購置一般事務消耗品等經費718千元
  、污水處理廠及游泳池化學藥劑47千
  元,各項訓練等傷病藥品費166千元
  ,共計931千元。
<11>公務車輛油料費2,702千元。
<12>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2,863千元,辦理文
  康活動費1,454千元,共計4,317千元
  。
<13>房屋建築修繕費1,264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2,706千元。
<15>辦公器具養護費723千元。
<16>各營區電話交換總機、無線電、基地
  臺、警用電話線等維修費375千元。
<17>電梯維護費140千元。
<18>污水處理廠機械設備、各型鍋爐、高
  低壓電、中央空調、冷氣維修等保養
  費437千元。
<19>業務督導、出席會議及各項行政業務
  等旅費163千元。
<20>首長特別費130千元。
(3)獎補助費7,486千元:
<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補貼4,750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736千元。
2.辦理保安警察業務相關之警務、督察、教育
 、保安、維安隊及替代役等工作所需經費88
 ,802千元,包括:
(1)人事費2,751千元:機動警力演習績優及
  各項勤務工作績優獎勵金2,751千元。
(2)業務費26,743千元:
<1>石牌等三營區所需水費3,115千元,電
  費12,443千元,鍋爐重油費、瓦斯費
  等其他動力費4,794千元,共計20,352
  千元。
<2>依據本總隊「105年度替代役實施計畫
  」,進用替代役役男576人協助營區警
  衛及處理聚眾活動,維護營區安全工
  作及防制滋擾抗爭事件,所需水費41
  千元,電費124千元,重油費62千元,
  各項訓練鐘點費6千元,藥品15千元,
  團體裝備34千元,處理集會遊行、勤
  務演練及重點期間訓練所需教材、茶
  水等雜支7千元及退役返鄉旅費6千元
  ,共計295千元。
<3>機關網際網路費及網路專線通訊費等9
  27千元。
<4>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業務諮詢會議出席
  費10千元。
<5>常訓、各種訓練班、專題演講等鐘點
  費690千元。
<6>滅火器材、靶紙、彈藥、勤務用保安
  裝備等費用83千元。
<7>維安隊執行勤務所需各項消耗品、雜
  支457千元,各項競賽集訓費用160千
  元及行政蒐證組各種訓練雜支8千元,
  共計625千元。
<8>常訓所需器材及各項應勤用非消耗品1
  78千元。
<9>員警服裝費2,396千元及維安隊勤務外
  套179千元,共計2,575千元。
<10>處理集會遊行、勤務演練、心理輔導
  及重點期間訓練等經費430千元。
<11>柔道場、游泳池、體育館、室內靶場
  及攀降設備等設施養護費292千元。
<12>防護衣、防護頭盔、盾牌、特勤裝備
  等各項防護裝備及手槍、步槍、烏茲
  衝鋒槍等各式槍械養護費115千元。
<13>公務車輛過路費171千元。
(3)設備及投資59,308千元:
<1>石牌營區忠勇樓防水工程3,500千元。
<2>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充實警用車
  輛計畫,係奉行政院103年11月3日院
  臺法字第1030152514號函核定,並經
  行政院104年4月20日院臺法字第10400
  19948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
  807,795千元,分4年辦理,104年度已
  編列148,87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
  經費159,946千元,分別於「警務管理
  」科目項下編列3,462千元、「保安警
  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91,165千元、
  「國道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列48,12
  0千元、「刑事警察業務」科目項下編
  列12,180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
  科目項下編列5,019千元,其中本分支
  計畫編列汰換勤務車1輛690千元、大
  型警備車(40人座)12輛45,000千元及
  大型警備車(21人座)1輛2,720千元,
  共計48,410千元。
<3>汰換個人電腦23台437千元、網路側錄
  系統伺服器1台300千元、AD系統軟體5
  74千元,共計1,311千元。
<4>汰換石牌營區廚房用蒸汽迴轉鍋3具14
  4千元。
<5>新購勤務用攝影機6台162千元。
<6>汰換石牌營區消防廣播系統745千元。
<7>汰換各營區飲水機8台208千元、除濕
  機9台108千元、冷氣機17台587千元、
  電視機20台282千元、電冰箱5台55千
  元、傳真機3台39千元、碎紙機3台36
  千元,共計1,315千元。
<8>汰換石牌營區忠勇樓電熱水器20台246
  千元。
<9>汰換石牌營區槍櫃1組34千元。
<10>汰換石牌營區電動門馬達(含紅外線)
  1台46千元。
<11>購置敬業樓禮堂投影機1台89千元。
<12>新購石牌營區餐廳用冷氣機2台240千
  元。
<13>零星雜項設備66千元。
<14>購置模組化防彈衣50件2,750千元。
<15>購置擬真訓練門2具250千元。
191,749,000
0100 人事費 7,130,000
0111 獎金 2,751,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4,379,000
0200 業務費 117,825,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61,000
0202 水電費 20,579,000
0203 通訊費 1,776,000
0211 土地租金 71,300,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633,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270,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801,000
0231 保險費 1,28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6,000
0271 物品 4,534,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7,363,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64,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429,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59,000
0291 國內旅費 169,000
0294 運費 171,000
0299 特別費 13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9,308,000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500,000
0305 運輸設備費 48,410,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311,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6,087,000
0400 獎補助費 7,486,000
0454 差額補貼 4,75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7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