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7,1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 組件製造、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防情管制業務及通訊 設施、鐵路治安維護及港安工作警察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增進整體警用電路通訊品質、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效能  、強化防情設施及治安維護宣導,以達成後勤支援任務  ,進而提升犯罪偵防工作效能。 2.加強防治宣導鐵路投排石工作,避免事故發生,以維護  行車安全。 3.落實港區各項管制檢查,以防杜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  ,確保港區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組件製造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902千元
 ,包括:
(1)人事費508千元:員工超時加班費209千
  元,值班費299千元,共計508千元。
(2)業務費3,040千元:
<1>員工進修補助費5千元,在職訓練費5
  千元,共計10千元。
<2>電腦網路及視訊、專線線路租金345千
  元,電話費90千元及郵資10千元,共
  計445千元。
<3>網際網路主機、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
  維護費416千元,資安健診經費142千
  元,公文系統維護費92千元,共計650
  千元。
<4>租用視訊會議系統相關經費65千元。
<5>公務車輛牌照稅45千元,燃料使用費3
  2千元,汽車檢驗等規費8千元,共計8
  5千元。
<6>公務車輛保險費30千元,辦公廳舍及
  材料保險費70千元,共計100千元。
<7>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業務諮詢會議出席
  費2千元。
<8>公務車輛油料費84千元,購置資訊設
  備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辦公
  用品等消耗品151千元,非消耗用品42
  千元,共計277千元。
<9>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
  清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270千元,建築
  物公共安全檢查費21千元,辦理員工
  文康活動費130千元及健康檢查費42千
  元,共計463千元。
<10>房屋建築修繕費140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96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30千元。
<13>電梯保養費86千元,變電室、監視系
  統、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維護費33
  5千元,廠區消防設備定期保養、維
  修及滅火器換藥等經費125千元,共
  計546千元。
<14>出席各種會議、洽公旅費10千元。
<15>首長特別費121千元。
(3)獎補助費354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354千元。
2.辦理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組件製造業務
 所需經費2,736千元,包括:
(1)業務費2,151千元:
<1>照明設備動力用電費1,593千元,水費
  48千元,瓦斯費6千元,共計1,647千
  元。
<2>辦理員工教育訓練鐘點費30千元。
<3>修槍用材料及機工具耗材80千元,修
  槍修車用各式機工具等非消耗品40千
  元,共計120千元。
<4>員警服裝費74千元。
<5>修槍、修車機械設備養護費50千元。
<6>全國警察單位武器車輛檢查、技術輔
  導及警用武器遊修講習旅費230千元。
(2)設備及投資585千元:
<1>汰購伺服器1台300千元、汰換個人電
  腦5台95千元,共計395千元。
<2>汰購空調設備1組117千元、手槍櫃1組
  28千元、汰換分離式冷氣機1台45千元
  ,共計190千元。
6,638,000
0100 人事費 508,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508,000
0200 業務費 5,191,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
0202 水電費 1,647,000
0203 通訊費 457,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703,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85,000
0231 保險費 100,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
0271 物品 39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537,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0,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6,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96,000
0291 國內旅費 240,000
0299 特別費 121,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585,000
0306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95,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190,000
0400 獎補助費 354,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354,000